流量明星片酬如骗酬 人气“假”值千金

流量明星片酬如骗酬 人气“假”值千金
2018年01月23日 05:25 华商晨报

  本报讯 当前演艺圈,不少明星都被誉为“流量担当”。流量关乎人气,更决定身价。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近日被公认为重要“流量标签”“引流神器”的某社交网络平台,被曝花钱即可登上“热搜话题榜”,引发网络关注。

  在影视领域,通过互联网手段雇佣“水军”“刷流量”等方式进行“流量造假”,已经对诚信声誉、评价标准等行业基础因素构成严重破坏和干扰。

  虽然有关方面已采取应对措施,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流量造假”的服务依然普遍存在,且十分易得。这使得影视制作方、播出平台、艺人、广告商等方面实施或默许“流量假造”的动机,非但没有消除,反而更趋强烈。

  一掷百万购“水军”点击率

  2017年上半年,有媒体报道,热播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创下全网309亿播放量纪录,且最多时一天内播放量增加14亿。随后,电视剧《孤芳不自赏》被指“买水军刷好评,做完后赖账”,大量“水军”在论坛、豆瓣刷屏“讨薪”。“刷流量”产业链由此曝光在公众视野当中。

  记者在淘宝平台分别搜索“流量”“点击量”“微信”等关键词及其组合后发现,大量“刷流量”店铺依然存在。简单浏览,这些网店主要以“推广”为名,从事统称为“刷流量”的业务。据网页介绍显示,这些店铺的成交量由几单到数千单不等。

  “当前,‘水军’分成技术型和人工型两种。”曾从事“水军”业务,现在一家大型网络公司从事技术工作的李华(化名)告诉记者,“技术型水军”通过写代码、开发软件等方法寻找网络平台漏洞,或通过自动化程序同时操控大量手机端、电脑端注册账号来实现“刷流量”的目的。

  记者在与一名位于四川成都的“水军”攀谈的过程中了解到,一些耳熟能详的影视界“流量鲜肉”“流量小花”常常在“刷流量”方面一掷千金。“常常一次就能有几十万、上百万的投入”。当记者提出想要更深入了解细节时,该“水军”警惕地拒绝了。

  “你不要毁我们这个行业。”他对记者说。

  明星花巨资买榜撑片酬

  “那些没有作品还总活跃在各种社交媒体上的‘流量担当’艺人,基本都是‘刷’出来的。”郭女士十分肯定地向记者透露了这个“业界规律”。

  据记者多方求证,为了帮一些缺少作品的“流量”艺人维持“一线明星”的地位,其经纪公司或其本人只有靠不断增加在主流社交媒体平台的曝光率。某社交网络平台的“热搜榜”“实时榜”等,因其平台用户规模大而受到各方青睐。以“热搜榜”为例,业内惯例是向该网站缴纳数万元费用,平台即可将指定的内容上榜到5到10名的位置,并停留一段时间。“停留的时间非常短,能不能保住榜位,得靠自己买“水军”来刷榜撑住。”多位操作过相关业务的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如果不买到足够的“水军”来“刷榜”,“掉出去了就得重新买榜”。

  而这笔买“水军”的费用是多少,要视当天榜单竞争热度而不同。一位艺人经纪说,一次买榜刷榜投入十几万到几十万非常正常。而这不过是维持一名“流量担当”最基础的日常工作。

  然而,巨大的投入对于经纪公司和艺人来说,也意味着巨大的收入。以某作品不多但人气“火爆”的“流量小花”为例,多名影视界资深从业人员都向记者透露,她以“刷流量”为生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但是该艺人一部电影的片酬是5000万元起步,一集电视剧的起步片酬则是500万元。 

  “刷流量”行径涉嫌违法

  比起经济损失,“刷流量”给影视演艺界带来的伤害更加深刻持久。“很多年轻演员已经不知演技为何物了。”一档名为《演员的诞生》的综艺节目让不少观众直接见证了当今一些年轻的“流量艺人”们苍白的演技,这与他们巨额片酬身价形成刺眼的对比。

  另一方面,靠“流量造假”堆积起来的繁荣也使许多影视投资人跌落陷阱。网络大电影《炒金男勇夺真爱》的投资人因为被“刷”出来的美丽数据所误导,投资后出现巨亏,如今陷入借贷度日窘境的他“发誓再也不投电影了”。演员没有演技,投资没有活力,长此以往,行业怎么能真正繁荣?

  多名专家还向记者表示,“刷流量”种种行径已经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认为,虽然我国目前对“刷流量”缺少系统直接的法律规范,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中关于诈骗犯罪和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也能对一些产生比较严重后果的行为作出约束。其中,盗取他人账号的行为明确触犯了刑法中关于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家检察官学院沈海平教授认为,社交网站“卖榜”行为,属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背商业伦理,如果这类行为在现实中造成了他人的利益损害,则可能承担民法上的损害赔偿责任。他还建议,对于网络数据造假行为,在发挥法律的治理作用的同时,应加强社会诚信机制、行业自律机制的建设,比如设立失信黑名单制度等。

  ■观点 当心“劣剧驱逐良剧”

  本报讯 近两年,中国网播剧持续发力、聚集人气,成为文化领域当仁不让的“蓝海”。成绩很多,问题也比较突出。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网播剧点击量注水现象普遍。

  据《人民日报》报道,与电视台收视率造假、电影票房造假逻辑类似,网播剧点击量造假目的是通过数据吸引广告商和真实用户。 

  点击量造假情况严重,为什么鲜见曝光和批评?原因在于点击量造假不是在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整个产业链都对造假行径“睁只眼闭只眼”。

  根据造假主体不同,点击量造假分“官刷”和“野刷”两种。前者是指视频网站在后台直接调整播放次数,利用“羊群效应”吸引真实用户来点播。后者是指剧组、演员、粉丝等通过购买刷量服务,人工大幅度增加点击数字。

  从长期来看,这个看起来似乎“人人受益”的造假行为将对文化行业乃至整个社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干扰正常市场秩序,“劣币驱逐良币”。既然播出成绩可以随意修改,谁还愿意在创作上煞费苦心、提高品质?由于点击量是大多数投资方评价网播剧唯一指标,点击量造假将导致剧组急功近利,高价争抢“流量明星”制造噱头,挤压制作成本,伤害剧集艺术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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