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好戏》抄袭?演员:8年前已筹备

《一出好戏》抄袭?演员:8年前已筹备
2018年08月14日 02:30 新京报


图/视觉中国


于梦媛8月12日晚发的微博截图。


  上映4天,黄渤导演的处女作《一出好戏》票房破6亿。然而,8月12日晚,一位名叫于梦媛的编剧在微博发文称,黄渤的《一出好戏》涉嫌抄袭她2013年写的剧本《男人危机》。她在文中说道:“2013年,我写了一个剧本并以一家影视公司的名义邀请黄渤出演剧中男一号,黄渤以故事框架与人物类型都不太适合为由拒绝了;但是,今天他却用雷同的故事框架与人物类型自编自导自演了他作为导演的首部电影《一出好戏》!”新京报第一时间联系了黄渤导演以及编剧于梦媛,两人均未做出回应;随后又联系了当时参与《男人危机》筹备工作的工作人员张进(化名),还原了当时的一些事情经过。

  于梦媛

  连主演的名字都雷同

  于梦媛在文中说,2013年中旬她完成了剧本的初稿。她母亲作为法人申请了一家影视公司,加上张某的公司,共向辽宁省广电总局提交了申请。电影暂定名由《逃离囧境》到《异遇疯情》到最终的《男人危机》,该项目在经历了广电总局的退回申请与全剧本的审核后,终于在2013年9月29日获得了拍摄许可证。

  在广电总局备案公示表上,《男人危机》编剧名字显示:于梦媛。故事梗概为:三个素不相识的中国游客在前往阿拉群岛的旅行团中相遇,却阴错阳差坠入一个与世隔绝的原始部落。他们在此经历了奇闻趣事、险情窘境、逼婚暗杀,途中收获了亲情、友情与爱情,最终成功脱逃并脱胎换骨迎接崭新的人生。

  剧本完成后,于梦媛第一时间将剧本递给了黄渤方。黄渤方很快作出了回应:剧本看过了,觉得故事题材与人物角色都不太适合。但随后的几年里,于梦媛一直试图通过各种关系与渠道联系并游说黄渤出演“钱进”一角,甚至联系了黄渤的好友王迅,并以邀请王迅出演导游一角的方式进行游说,但最终没有达成合作。

  直到看完《一出好戏》的点映之后,于梦媛发觉该片抄袭借鉴了《男人危机》剧本中的故事创意与框架,“故事梗概、人物小传等与我之前的剧本都非常相像,连主演的名字都如此雷同,‘钱进’、‘马进’,‘老石’、‘老史’”。最后,于梦媛在文中还列举出《一出好戏》与《男人危机》在故事类型、核心创意、主要人物、故事发生的地点、故事大框架等方面的相似度对比。据悉,于梦媛目前正在积极地收集整理证据材料。

  知情人

  《一出好戏》偏现实寓言,《男人危机》偏喜剧

  在8月5日《一出好戏》的点映场活动中,参演的梁静曾透露黄渤在2010年的时候就想要拍这个故事,还曾希望管虎导演来执导,王宝强和自己参与演出。

  在《一出好戏》上映之前,新京报记者曾采访过该片主演之一王迅,采访中他说:“他(黄渤)最初跟我聊这部戏的时候大概是在2010年,当时他说想2011年拍,2012年上映。”而徐峥也在之前曾表示:“我第一次听黄渤说要拍寓言一样的电影是在蓝色港湾,差不多2009年、2010年的时候。”虽然黄渤的剧本从时间上要比《男人危机》早几年,但也不能断定两者之间构成抄袭。新京报联系到了2015年参与《男人危机》筹备工作的张进,还原了当时的一些事情经过。

  新京报:你们当时确实有找黄渤来演《男人危机》吗?

  张进:编剧发的文章我看了,确实有这回事。当时我跟黄渤的经纪人打过电话,让他(黄渤)来参演这个剧本,经纪人说先看下剧本,大概两周以后就回复了,说现在黄老师在做导演,他们在写本子,后来就以这个理由拒绝了。当时黄渤那边也要了投资公司的进账流水,因为演员接戏都会有一些标准,有的需要剧本、PPT等各种资料,有的需要制作公司的财务流水,他认为你这家制作公司有制作能力,才会考虑接。当时就给他们发了制作工作近五年的流水,可能看了流水之后发现公司比较新,黄老师没有考虑,这很正常。

  新京报:《一出好戏》你看过了吗?你个人觉得和《男人危机》的剧本相似度大吗?

  张进:片子看过了,它们确实有相似的地方,《一出好戏》的喜剧部分从故事背景来看,和编剧老师(于梦媛)有很多雷同的,但是故事的线和故事内容是有做调整的,所以在这个方面有它自己的东西,而且《一出好戏》最后表达的意义跟之前编剧表达的意义是不一样的。黄渤这次的手法偏现实寓言一点,之前的剧本是偏喜剧吧,还是有区别的。

  新京报:据悉在2015年的时候《男人危机》正在筹备演员,最后结果怎么样?

  张进:那时候是在筹备,资方当时想请黄渤、王宝强、angelababy、王迅这几个主要演员来演,包括范伟老师也都聊过。当时就是在等黄渤和王宝强的档期,但黄渤拒绝之后,王宝强也就拒绝了,王迅是黄渤公司的,他人比较好,比较听从公司安排,也没接,那个戏最终也就撤了,没有拍成。

  各方观点

  迟静律师:“这类作品都要从故事框架、情节主线、主要人物设置(塑造)、人物关系、具体情节、语句、表达的意义等方面举证。但不能听信当事人一方的陈述,必须看到尽可能多的原始证据。”

  据一位不愿得罪“圈里人”的编剧透露,“为了防止创意故事被制片方剽窃,写完一个剧本后,一般要先去备案、版权注册之后,才敢拿出去给人看。”

  采写/新京报记者 滕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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