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5岁的清洪生于马来西亚,在八兄弟姐妹中排行第六。他在马来西亚高中毕业后到英国剑桥大学入读法律系。1971年清洪取得法律学位后没有立即加入律师行列,而是加入《远东经济评论》任助理编辑,后来获派驻香港任中国通讯特派员,报道中国时事。1976年他取得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执业至今。
清洪的金牌律师之路与演艺界人士很有缘。1976年,他代表武打明星陈惠敏,在被控
殴打警员一案中辩护,成为他的成名作。1978年电视艺员吕有慧与丈夫金童仍未离婚,有杂志报道她有婚外情,清洪代表她控告该杂志诽谤,结果胜诉获得15万元赔偿,这是当时诽谤案的最高赔偿金额。
在清洪与香港廉署对阵案件中,最著名的是商人林建名一案。当时林被控诈骗马会20万元,十五天审讯过程峰回路转,法官一度指案件表面证据成立,但清洪打从开始,不断挑战全案关键证物--一盒90分钟的录音带的可信性,法官最后也因录音带显示参加会议的人数众多,林建名没有理由公然犯案,控方没有证据显示林建名有参与和得知诈骗行为,结果判林建名无罪释放。
清洪扬言五年后即60岁时便会退休,但作为大律师,60岁仍是黄金期,不少法律界人士都不相信清洪会断然抽身。但无论如何,谢霆锋案都会是他退休前最令人关注的案件之一,此次谢霆锋被判以240小时的服务令,不需要入狱服刑,无疑是其律师之路上非常成功的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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