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 黄杨)昨日有媒体报道,曾被誉为“姐弟恋”的方舒、屠洪刚去年6月在北京宣武法院平静离婚后,方舒又于日前向宣武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屠洪刚支付生活帮助费5万元。记者获悉后随即致电方舒了解详情,不料方舒却说她已与屠洪刚协议解决了此事。
以一首《霸王别姬》走红歌坛的屠洪刚和比他大10岁的方舒,曾是娱乐圈内公认的模
范夫妇,一句“一个男人面对他所爱的女人,尤其是一个为爱而经历了千辛万苦的女人,我有责任给她完全的幸福感”,造就了屠洪刚模范丈夫的光辉形象。
但是,2002年5月,屠洪刚以与方舒长期分居、脾气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到北京宣武法院起诉离婚。2002年6月5日,二人在法庭的调解下自愿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根据协议,女儿由方舒抚养,屠洪刚每年支付子女抚育费2.4万元。另外,屠洪刚支付方舒一笔生活帮助费,其中要求7万元于2002年7月31日前给付,屠洪刚自愿负担婚后所购一处房屋的贷款,待贷款交齐后此处房屋产权归方舒所有。
调解协议生效后,由于屠洪刚在规定日期前没有履行给付7万元生活帮助费的义务,只支付了2万元。因此,方舒于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让屠洪刚支付余下的5万元。
记者昨日致电方舒求证此事,方舒很直率地表示:“我确实向法院提出过强制执行申请,但现在我们已经协商解决了。”方舒说,自己当时向法院申请时并没有记者知情,现在自己已经拿到了全部生活费,却又有记者将当初的事刊登了出来,有“马后炮”之嫌。记者昨日还欲联系另一当事人屠洪刚,但他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