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这个叫布拉德·皮特的男人,是在两个末路狂花的车上,一副放荡不羁的鬼样子。就想起当年电影《飘》选女演员,有人推荐当时已经很红的拉塞尔去演斯佳丽,导演大卫说,是很漂亮,但不足以让一个男人追求15年。是一样的吧。也只能是布拉德这样的男人,才能把三十多岁的只顾逃命的女人迷了个神魂颠倒,连活命的钱都丢掉,还让所有的观众觉得毫不意外。总算让塞尔玛迷失在他的手里,无损她的英雄形象。
后来又看《大河恋》,他拎着鱼对着镜头开怀而笑,水珠在他的金发上熠熠生光。《生死情缘》,他站在阳光灿烂的街口回头向女主角张望。《秋日传奇》,他的眼睛,看要爱而不能爱的那个女人。通过布拉德,我第一次发现男人也可以当得起“尤物”这两个字,也可以美得叫人暗自绝望。
因为美,他天生具有艺术感,何需演技?看看人们对他的描述:“他推门进来,就好像太阳自己来到了屋里。”想想和他配戏的女演员,真是既幸福又不幸。虽然还不至真的像达斯汀·霍夫曼说的那样:“每个站在他身边的人都显得像一颗洋葱。”但她们即便装扮成一只孔雀,也确实难以掩盖他的光芒,哪怕他在一部电影里只客串一个小角色。在台下,很多女人也会从电影开始的那一分钟起就斤斤计较着他的出现。
我有时候想,为什么布拉德让女人觉得那么美?就因为一副迷死人不偿命的皮囊?可世界上有几个男人能够像这样一年只拍一部片子,想当家居男人就当家居男人,还照样在时代周刊上成为十大性感男人之首?有几个男人会留一把挡了半张脸的大胡子到处乱逛惹得所有他的fans一起抗议?有几个男人会在老婆去领最佳女演员奖的时候跑去参加爸爸妈妈的金婚纪念日?有几个男人自由多得可以用来挥霍?一直都是布拉德。率性让美的生命成了天然的艺术,他只是醉心其中,顺水而下。布拉德天然值得让女人放弃河里所有的鱼,实在是其他都不像他。
他自然有过艰辛的奋斗史,但他的性格使得他应该永远做不上好莱坞最富有的男演员宝座。他自然也会被格温妮斯·帕尔特罗甩掉,他不过是个平民家长大的孩子。那个电影世家出身的小姐则注定要去追求和王子的爱情的。他结婚,娶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电视演员,那女人是个精灵鬼,既懂得利用丈夫的名气,也懂得拴住丈夫的心,而他也无所谓人们说他怕老婆。他说,如果他爱她,那有何不可?
有一种人是为美而生的,譬如布拉德。大多数人无可避免地在庸常的生活中汲汲以求着对和好,而布拉德们却能凌空地面,像门美的艺术。这种与青春无关的灿烂是这个世界的珍宝,仿佛荒野上的太阳,在习惯了昏暗的生活的人们的眼中,恣意地明亮。
要感谢的,只是造物之手。
(发条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