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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美国货物要AMS申报 提前4小时填表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3:58 广州日报大洋网

  (记者 夏畅 实习生 丁淑莹 通讯员 罗小君)昨日,记者从南方航空公司获悉,广东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美国货物的托运时,必须在航班起飞前4小时内用英文填写一份《舱单申报表》,提供货物的详细准确资料。从今年开始实行的AMS申报制度意味着出口美国的货物将增多“一道坎”。

  据南航深圳国际货运部负责人介绍,今年国内出口美国的海陆空货物将全部实行AMS申
报制度,旨在全面提高中国出口货物入美时的过关速度。目前南航独家用大型波音747飞机每周执行两班深圳至美国芝加哥全货运航班。深圳的货主必须在办理货物飞芝加哥托运手续的同时,最迟在航班起飞前4个小时内,按照航空公司规定的格式,用英文认真填写《舱单申报表》,详细提供准备出口美国的货物品名、件数、重量、收货人、发货人等信息。南航接到货主填写的《舱单申报表》后,必须在航班降落美国之前的4小时内经南航驻美国办事处向美国当地海关进行货物入关申报,以便美国海关部门提前预知出口货物情况,从而加快中国出口货物入美国境内时查验过关速度。(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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