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听说“黄色”教授黄定宇已被神秘释放而公安机关又三缄其口,不由得从心底生出一种茫然:到底是有罪没罪?是“人本清白”还是“证据不足”?既然黄定宇等都是公众人物,我觉得大众就应该拥有知情权。
为什么呢?这涉及到娱乐圈的集体尊严、娱乐圈的净化甚至娱乐圈将来的良性发展。试想,中戏是国家响当当的艺术院校,是培育表演艺术家的摇篮,作为中国表演艺术的最高
学府,如果也存在“师生性交易”丑闻,不知文娱圈何处尚有净土?!又不知“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从何而出?!天下还有否父母肯把儿女送入艺术院校?不仅儿女受辱,父母亲朋也都备觉脸上无光,尊严扫地。
如果黄定宇果真是“人面禽兽”因为证据不足而“逍遥法外”,我个人认为,这种狗皮膏药式的官司让人愤怒,不打也罢。童谣要告黄定宇“强奸”罪,就该拿出足够的证据,才能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放到这件事上亦然,不管多少人通过网络或媒体对黄定宇有“性交易”的问题进行指责,但“性交易”不是“性强奸”,如果当事双方为了各自利益一拍即合真是你情我愿各有所图,原本就不是正人君子所为。但如果童谣诬告,她就应该背负法律责任。可现在给人的印象是,黄定宇作为系主任,手握批准学生外出拍戏和招生大权,童谣又恰恰违反校规出外拍了戏却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这样的因果对照,让人不产生“别”的想法都难。
有人说娱乐圈本是名利场,认真不得,有人认真了,准得出事。黄定宇赶上童谣突然“认真”了,他就被“认真”到局子里去了。算他倒霉,可话又说回来,黄教授要一向清白做人,洁身自好,恐怕惹这样的官司也不太容易,除非哪个肯不要脸的仇家陷害。但说到底,黄教授倒不倒霉是他的私事,我想大众不会关心,大众关心的是接二连三出现的两个黄教授这样的“性交易”事件会不会有个明确的说法,以一扫一段时间以来笼罩在演艺圈的阴翳,不然人人自危,个个都要拿“性”说事,娱乐圈将永无宁静之日,而真正为娱乐大众勤奋工作的,也从此羞于再提“娱乐”二字。
所以我觉得,这样的案件,一定要让大众知道得一清二楚,以正世风,继而“拯救”文娱圈之尊严、之发展……切不可藏捂搪塞,糊涂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