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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不足黄定宇不予批准逮捕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2月24日06: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获悉,针对警方移送的黄定宇涉嫌强奸罪提请批准逮捕一案,东城区检察院于21日作出决定,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定宇不予批准逮捕。据了解,2月16日,东城警方将黄定宇的预审案卷正式移送东城区检察院,并以涉嫌强奸罪提请检方批准逮捕。在认真审阅该案卷宗后,承办检察官于21日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其理
由是“证据不足”,不够必须逮捕的条件。据悉,在黄定宇获得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警方应该在24小时内为其办理解除刑事羁押的手续。而据中戏负责宣传工作的曹瑛老师透露:“2月21日,警方通知学校,黄定宇老师已经被其家属取保候审。”(《京华时报》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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