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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蔡国庆“抢歌”案昨二审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3: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去年央视春节晚会上,陈红与蔡国庆合唱的《常来常往》被评为最受欢迎的歌曲,但事后他俩却被中国铁路文工团演员李丽霞(艺名李响)以“抢歌”侵权为由告上法庭。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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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11月18日,《常来常往》曲作者李刚与李丽霞等签订协议,约定3人平均分担《常来常往》伴奏编曲制作及录音费,以供参加春节晚会竞选。协议约定如歌曲被选用,而李丽霞未参加此曲的演唱,由李刚负责奉还录制费。录音带选送央视后,李刚让给了陈红、蔡国庆演唱。李丽霞认为,李刚未经同意,擅自将该伴奏录音制品转让给他人使用,侵犯了她的著作权和邻接权;陈红、蔡国庆明知该录音制品存在权利瑕疵,仍使用和播放,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她要求蔡国庆、陈红停止使用《常来常往》伴奏录音制品;李刚、陈红、蔡国庆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李刚退回制作费4000元。去年9月,此案一审驳回了李丽霞对陈红、蔡国庆的诉讼请求。而昨天的庭审中并未出结果。(杨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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