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导,长期从事文艺理论、当代文化批评研究。94、95年便开始成为中国较早的一批网民之一。代表作《中国镜像:九十年代文化研究》、《全球化与中国文化》等)
研讨会后,本报广泛采集到网络文学写手、编辑和网友的声音,算是弥补了这次盛会中“娘家人”没到场的遗憾。
“网络文学”的定义很滑稽
我认为网络文学早就与传统文学接轨了,比如在盛可以、慕容雪村他们那里,网络写作已经具有了文学创作的自觉和严肃,和最初一些娱乐式、随意式的网络表达大不一样了。
仅有超文本、多媒体小说才算网络文学的定义,这很滑稽。但也好啊,脱掉了“网文”的帽子,大家的“网络文学”出版就更顺理成章啦。
——辛唐米娜(作家,80年代生人,活跃于网络,代表作《绝不堕胎》)
我在乎的是大家都能有权利来说话
这个学术会议肯定是好事情。但小说家做的事情是长久的,评论家做的事情是短暂的,我不关心自己的小说属于哪种文学或哪种主义。
言论自由是网络最大的特性,它就应该是虚名制的,否则它和报纸、杂志还有什么区别?文学评论界就做公正的文本评价好了,不应该搞网络法来作强制性的文学规范。网络正需要更多发展、更多自由,而不是遏制。目前有些危害,我看也是基本无害。
互联网本来就是以英语为基础建立的,但中国的互联网发展速度和规模并不比欧美差。网络上也不乏法学、文学、经济等各界精英论坛啊。其实我都反对“精英话语”这种说法。网络是平等的,我不在乎是谁说了话,而在乎是否大家都能有权利来说话。
——慕容雪村(网络写手,代表作《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天堂向左,深圳向右》)
规范化让写作失去生命力
这样的学术会议要是叫我去参加,那就看好不好玩吧。如果乏味就不去了。我是2000年开始上网写东西,但至于定义啊、学术讨论啊,我没有想这么深刻过。网络写作就是自由散漫的一个东西,如果不这样,网络写作也就失去吸引力了。用网络法来让写作规范化,也就让写作失去生命力了,何况它的贯彻还是问题呢。用了实名制,我还要继续写的,用真名写。
——菊开那夜(70年代网络写手,代表作《隐忍的生活》)
先让网络文学多走多尝试
学术讨论是对“网络文学”的一种认同,意义很大,但我觉得它很难讨论出什么东西。学者们对它又有多大的了解呢?或许也有了解的人吧。但网络文学毕竟刚开始,风格、形式等都还比较混乱,应该让网络文学更多走走更多尝试,然后再去定义。
说到网络法还是有必要有个法规来约束、管理网络,“诗生活”网站就因为匿名网友内容不实的帖子而惹上官司,要避免“冤案”是要有法规的约束。
——唐朝晖(《芙蓉》文学杂志“我们生于八十年代”栏目编辑)
崭新的e时代就肯定有新的e文化、e文学嘛,我看专家们还是不了解网络文学哦,要不然怎么不讨论一下现在正火的e语法呢?偶心目中滴学者可8素酱紫滴,吼吼!——网友苹果蛀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