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至20岁的时候,我最心仪的作家是法国的罗曼。罗兰,最喜欢的一部书是他的巨著《约翰。克利斯朵夫》。附带也喜欢这部长篇小说的译者傅雷。说喜欢,其实还不够准确,读那部书时的感动与憬悟,其实已经超出了喜欢,达到灵魂为之震颤的程度。
我的16岁至20岁,正当1958年到1962年。那是一个强调集体主义、批判个人主义的时代。罗曼。罗兰的《约翰。
克利斯朵夫》却是一部宣扬个人主义的作品。这样的作品能在那样的历史阶段在中国公开出版,让我这样的青年人看到,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原因之一,是罗曼。罗兰这个作家在政治上左倾,他反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对通过革命而出现的新兴国家苏联充满善意,与苏俄作家高尔基友情甚笃,是冲破政权封锁率先去苏联访问的西方作家之一,苏联也投桃报李,一直将他视为西方的进步作家,对《约翰。克利斯朵夫》的诠释,也尽量强调其抨击西方社会和文化的虚伪腐朽一面,把体现在主人公身上的个人主义一分为二,指出其脱离群众斗争的不可取,却也肯定其拒绝同流合污的可贵;原因之二,是中国1949年以前的左翼文化和1949年以后到1960年左右的新中国文化,在对待西方文学的态度上,是取法苏联,步其后尘的,比如苏联充分肯定英国女作家伏尼契的《牛虻》,我们也就从俄文转译过来大量印行,其实在英国和整个西方这不过是本藉藉无名的通俗政治小说罢了,罗曼。罗兰可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在西方的名气是伏尼契辈无法望其项背的,苏联大力肯定,我们当然更乐得推介;原因之三,是中国左翼文人参加革命的最早动力,往往是追求个性解放,完全没能预见到真的加入革命队伍后,最后会推进到革个性的命,他们一度理直气壮地把《约翰。克利斯朵夫》视为反抗资产阶级虚伪腐朽的教科书,而1949年后他们当中许多人进入了文化界的领导层,这也就使得这本书一度被普及,像我那样的青年(其实1958年我初读此书时还是个少年)很容易从图书馆和新华书店得到它。
改革开放以后,傅译《约翰。克利斯朵夫》重新出版,我激动地去重购一部,那时我已37岁,读时依然心往神驰,不过也增添了许多沧桑之慨。
现在的年轻人似乎很少有读罗曼。罗兰这部篇幅浩荡的长篇小说的。一位女白领要求我把这部书的内容给她“速成”一下,我试制了“方便面”式的“提要”给她,谁知她略尝几口就对我说:“啊,原来主人公以贝多芬为原型,太古典了,那样的个人,承载的社会历史责任也未免太沉重了,读起来我会脑仁儿疼,还是读些轻松的成人漫画,更有利于我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之余润滑心灵。”我也不跟她讨论,只是更痛切地意识到,正如“一朝天子一朝臣”,可谓“一茬读者一茬书”。
不管别人怎么样,就我个人而言,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已经嵌在我的生命年轮里,再难消除,也无需消除。关于这本书,我不想在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框架中去讨论它。书被我消化了,融进了我的生命。我对它心存感激,是因为它使我懂得了,我毕竟是一个独立的自己,我当然要努力合群,要尽力使自己于群体、他人有益,要有社会责任感,但自我的尊严,独立的思考,人格的完整,意志的自由,特别是内心深处的良知积累,是投入群体、交际他人的基础,这种铭心刻骨的“个人”感,不必称“主义”,却是生命中最可宝贵、不可出卖、绝难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