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正文
二中院:丰台法院受理赵忠祥案不当 发回重审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10:59 千龙新闻网

  千龙网北京7月9日讯 (记者 于振华)饶颖诉赵忠祥人身损害赔偿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决,饶颖败诉。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北京市二中院(2004)二中民终字第76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上诉人赵忠祥因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提出管辖异议,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二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经审理,饶颖诉赵忠
免费畅游内蒙古大草原 微创隆胸塑造惹火胸围
3D魔幻宫之战 激情六月彩铃大奖
祥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二中院二审裁定,不予受理此案。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不当,判令撤销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发回丰台区人民法院重审。

  2004年4月15日,饶颖以人身损害为由起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赵忠祥赔偿其经济及精神损失共计1万元。对于此案的受理,赵忠祥提出管辖异议。(来源:千龙网)


| 推荐 | | 打印 | 关闭
 

 

新闻搜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聚焦航班延误补偿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欧洲杯落幕 美洲杯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行动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青少年教育 网络妈妈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