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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汤加丽因为拍人体写真而成名,也饱受因拍写真而来的非议和官司。她称自己本是一个普通的舞蹈演员,只是误打误撞地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她坦言名声和名气是两回事,“在很多人眼里我是‘臭名’远扬,他们在和我打交道之前都会打一个问号。”虽然拍了两本写真集,但汤加丽觉得媒体上报道的她以及写真集中的她并非真实的她。
4月26日,《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的摄影师张旭龙诉汤加丽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结案.法院判决汤加丽就涉案的侵权作品在《中国摄影报》上向张旭龙道歉;并向张旭龙支付报酬10万元;驳回张其他诉讼请求。
之后,“汤加丽败诉”被媒体广泛报道。
次日,汤加丽在其个人网站发表声明,称她的心情如一句歌词——站在雨里,泪水在眼里,不知该往哪里去……“面对如此困境,我不知是该继续忍气吞声、息事宁人,还是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所以迷茫,所以举棋不定……”
事隔两月,“败诉”之后的汤加丽在做些什么?她的生活状态怎样?情绪如何?这些疑问,是我这次采访的初衷。
面前的汤加丽相比年初时白了,瘦了,但精神状态很好。她现在已回到供职的歌舞团,重新开始舞蹈生涯。
“败诉”之后面临窘境
“一审”结果出来后,你没有上诉吗?
没有,我当时想算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是息事宁人吧。
你现在对判决结果履行的怎样?
我已经把道歉内容给了《中国摄影家》杂志,大概6月底、7月初该刊2004年第7期会刊出。
关于“向张旭龙支付10万元报酬”一项,因我手中一时拮据,我先通过法院给了他三万元现金,并请求法院从中跟他协调,看在昔日不错的合作关系情面上,容我一个月之内凑足余下金额还清,我的第二本写真6月30日才结算。但遭到张旭龙断然拒绝,要求法庭对我实施强制执行,比如没收我的房产、车子,让团里停我的工资。
你现在准备如何应对?
以前,我想认了,现在我有了变化,但还没考虑好对策,我感觉已被逼上绝路。再有一点,就是法律教育我做人必须要有原则,如果再不讨说法,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可能无限制地受到侵犯。在大多数人看来,都认为我与张旭龙是一唱一和、互为炒作,我想我应该站出来划清界限。
据说你曾通过张旭龙的律师提出购买对方手中的照片版权?
但是他开的价令我瞠目,他说一张照片两万元。在我们合作的一年半里,他先后为我拍摄了8000多张照片,按照他的说法这些照片的费用高达1.6亿元!
打官司是很劳神的一件事,你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吗?
打官司的确牵扯了我太多的精力。我不愿意看到今天的局面,但又必须去面对,我有种被人逼到死胡同的感觉。
我原来采取的方式是一步一步的退让,但是现在我才明白什么都可以让,惟有名声不能让。现在要是丧失了维权的机会就等
于永远丧失了!我一辈子都要背一个黑锅,这样活着很压抑。有时,在自己心情开朗的时候,忽然想到这件事,会觉得喘不过气来。解铃还需系铃人,我想给自己一个交代。我的原则第一是先做人;第二是做一个好人;第三是做一个称职的舞蹈演员。
你怎么评价自己的名声?
我自己认为和外界认为是两回事。我觉得知名度和美誉度是两回事,现在在很多人眼里我是“臭名”远扬,他们在和我打交道之前都要打个问号。
前一段我参加话剧《想吃麻花现给你拧》的排练、演出时,何炅和其他演员都觉得我不像外边说的那样是一个坏女人,一个很骚的女人。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挺正常的邻家女孩,何炅说,“汤加丽是一个很好的、很善良的人。”我很感谢他对我的评价。
在这个话剧中你的表演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很多人对汤加丽也有了不同的认识,正常来说,由此你应该有一个很好的开始?
对,我当时还想是不是接一部戏,导演说上完这部戏大家都应该有一个很好的开始,因为话剧能让人的潜能得到释放和提升。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话剧刚演完,官司的结果就出来了,所有人都知道汤加丽“败诉”了,这对我的名声有很大的影响。本来演这个话剧之前有两个广告在跟我谈,后来人家不想跟我合作了,没有人愿意启用一个有争议的人做形象代言人。另外,我还因此失去了一次电视剧演出的机会,我很喜欢其中的角色,有人说汤加丽要演就该演坏女人。对我来说,曾经的机会现在越来越少了。
虽然如此,我发现你现在的心态很平和。
可能是因为之前大风大浪都经历过来了,我想怀着感激的心态去生活。我本来只是一个普通的舞蹈演员,只是误打误撞地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才引起了别人的关注。
话剧“挽救”了父女关系
你在排练话剧的过程中,张旭龙告你侵权的案子正在审理中,这对你的心情以及演出的状态有没有影响?
我以为会受影响,但是还好。排练这个话剧的过程中我特别开心,因为是跟一群善良的人在一起做事,我们剧组是一个很团结的集体。我“败诉”的事,他们是从媒体知道的,当时演出已经结束了。他们都打电话安慰我,让我不要难过,不要伤心。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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