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方方面面都成为第十届明史学术讨论会上热议的话题。昨日,向讨论会提交论文《明代通俗小说的书价与读者群》的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黄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语出惊人———与色情沾边的小说在今天是不能出版的,但在明代色情小说却大行其道,并不是禁书,读包括色情小说在内的通俗小说,与逛青楼一样,是当时官宦文人的重要文化消费。
一套《封神演义》要价二两纹银
俗话说,唐诗宋词明清小说。明代是中国古代出版业发展的极盛时期,也是中国通俗小说的大发展时期。黄卉告诉记者,在明代书坊很多,有官刻、民刻、私刻等多种形式的刻坊,刻书的种类包括通俗小说、类书、画谱、印谱、诗文集、医书和日用书籍。相比较而言,通俗小说的价格比其它如科举用书、音乐医药类生活用书,要高出许多,很昂贵,一般人是买不起通俗小说的,即便是中低级官员靠俸禄也无力购买(在明末一个私塾的老师要带三五个学生,每月才可以拿到一两银子)。据考证,当时的一套《封神演义》,要花二两纹银才能买到,《春秋列国志传》要纹银一两。
明代书商也借名人来炒作
根据黄卉的考证,通俗小说能在明代得到发展,与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关。明代中后期,人们热衷于追求财利,讲究身心的享受,社会弥漫着奢靡之风。不少人除了争取物质享受外,还透过各种娱乐的途径来寻求精神上的满足。在这种情况下,通俗小说就凭着出版事业的兴旺而提高了本身的商品性,并成为部分社会成员的娱乐消费品。从当时通俗小说序、跋者的文字中可以看出,通俗小说的读者范围扩展到了“士大夫以下遽尔未明乎理者”、“愚夫愚妇”、“后生小子”。明代通俗小说虽然很贵,但读者是面向大众的,所以作者和刻印者们在“适俗”上大做文章,请名人作序、评点,加注释、绣像,有时请不了名人,就假冒名人之名作序写评论,扩大书的影响,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炒作。
除了《红楼梦》,中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中的三部都是明代出现的,历史小说、公案小说与诗文一样流行。
色情小说在明代并不是禁书
由于时人讲究身心的享受,社会弥漫着奢靡之风,作为通俗小说重要组成的色情小说在当时很兴旺,用今日的词应该是“流行”了。不只官宦文人以读通俗小说为消遣,那些认字不多的妇人由于很少出门,也在家里读通俗小说解闷。由于书价太贵,不少买不起书的人,就到有钱人家去借读,或是去租坊租书,所以,当时租书生意很好做。
黄卉还说,在明万历之后,以《金瓶梅》为代表的色情小说大量出现也是当时通俗小说流行的一大特点。色情小说在当时并未被看做是色情小说,也不是禁书。这主要是当时人们的思想得到解放,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人们的生存欲望、生理欲望都被看成是正常的。所以明代男子,特别是中后期的男子,并不禁欲,色情小说真正成为禁书是在后来的清代。
本报记者 倪方六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24日 第二十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