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全国首例因侵犯学生隐私起诉母校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一切诉讼请求。与此同时,案件当事人魏罡的自述实录书《我们从不是花朵》已经进入印刷阶段。
2003年,就读上海复兴中学的魏罡发现:自己和女友2002年初在学校教室的一次亲昵行为被学校的摄像头拍摄下来,并且对学校的全体师生播放。更让魏罡不能接受的是:这段
尴尬的录像播出伊始并未做任何技术处理,稍后才在两人脸上打上部分“马赛克”,但是认识他们的人仍不难辨别出人物是谁。录像播出后,魏罡和女友一下子成为“新闻人物”,对他们的议论更是在校园中此起彼伏,甚至有低年级同学专门到他们的班级寻找当事人。2003年8月4日魏罡和女友分别以母校侵犯其隐私权、人格权、名誉权将母校告上法庭。
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判决理由是,安装摄像头属于学校的正常管理,当事人在公共场合的行为不属于隐私,被告的行为也没有对原告的名誉构成损害。判决后,魏罡表示非常失望,一定会上诉。魏罡的代理律师斯伟江表示:此次判决非常不公正,而且在办案的过程中有很多不合常理的事情发生。记者进一步追问具体情况时,斯律师表示自己不方便透露。
当事人魏罡的自述实录书《我们从不是花朵》将在近期出版发行,书中主要记述了他的中学时代,其中也涉及了这段往事。对于本书借案件炒作的质疑,出版社的宋强先生表示:不否认这本书有策划的成分,但是案件只是书中很少的一部分,出版社和作者本人都希望能通过这本书反映当前真实的中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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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让我刻骨铭心的录像
“魏罡,是你!”隋亮一下子叫了出来。
哎呀!什么?啊?
我死死盯着屏幕:什么?是我?怎么可能!上亿个大脑神经元同心协力,妄图推翻刚才那个“荒诞”的判断。
不可能!
这个时候,画面中两人脸上被漫不经心地打上了马赛克,事实证明,这一掩耳盗铃的技术处理丝毫不妨碍同学们的观赏效果。
尽管我和小云谈恋爱的事早已成为了全校学生众所周知的反面教材,老师们只要一谈到“早恋”这个话题,就肯定会拿我们打比方以作为学生们的前车之鉴,但是,在这个时候,我们出现在电视屏幕上还是颇能引起看客的好奇心与猎奇欲的。
屏幕上,那个相貌甜美的女孩似乎在上自修时想到了什么,于是笑着凑到坐在旁边的男孩耳边说了句话。男孩笑了起来,轻轻搂过那个女孩———这个时候男孩和女孩的脸上忽然打上了马赛克———接着,那两小片马赛克合拢成一大片马赛克……
尽管事先我知道将会发生什么,但是见到此情此景我还是不禁打了个冷战。
除了小云,我什么也没有看到,一刹那间,屏幕中的我不在了,消失了,只剩下小云。
小云要看到了,怎么办。
怎么办?
我本能地想要反驳(在那样情急的状况下,一定是“滚”),刚要出口,同学们对刚才那个声音立刻予以赞同性的哄笑:
“哎,魏罡,就是侬哎!”
“哎哟哟,魏罡,侬做啥呢?”
“哎哟,哎哟哟。”
“哈哈哈哈……”
“哇,魏罡上电视了哦!”
笑声的浪潮一波又一波,我一下子被淹没了……
在全班同学的哄笑声中,我一个人默默地坐在教室角落的位子上,一声不吭。“晚自修教室里卿卿我我……”这时候屏幕上出现了这样的字眼。
作者:李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