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苗
根据文化部日前对甘肃、宁夏、四川、浙江、湖南、福建等地农村的调研,近年来,农民自办文化在各地农村初步有所发展,已经成为新时期农村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和国办文化的重要补充。
“越剧之乡”浙江省嵊州市民间职业剧团的繁荣,早已为业内外人士所知晓。目前,这个越剧的诞生地已有民间职业剧团一百多家,从艺人员三千多名,全年累计演出一点六万多场,总收入近二千万元。福建省武夷山市下岗职工左国栋开办的“一分钱图书社”,让会员制读者“花最少的钱,读最多最好的书”,目前已有固定会员二千三百多户,直接和间接的读者达六千多人,书社藏书已达十万册。山西省农民自办文化也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据不完全统计,山西省目前有农民书屋一千三百二十六个,文化大院一千九百四十七个,农村个体电影放映队一千七百一十六个,民间剧团三百一十四个。此外,在甘肃、宁夏等地还出现了民办公助、国办私营的文化站,打破了国办文化站的现有管理和文化服务模式。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是近年来农村文化建设中的新现象,也是非常可喜的现象。形式多样的农民自办文化,能充分满足各年龄段农民多层次的文化需求。有的民办文化实体机制灵活,筹资方式多样,在广大农村具有极高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据调查,二○○二年全国基层文化工作会议以来,农村文化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各省对农村文化建设加大投入,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如四川省财政在文化馆、图书馆建设方面建立专项基金,投入三千万元,地方筹集一亿元。福建省泉州市近年来市级财政仅对重大文化设施的投入已近五亿元。同时,中央财政扶持实施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等重点文化建设工程在各地农村文化建设中也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农村文化建设总体上发展速度仍然相对缓慢,与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不相适应,全国范围内和各地区、市、县之间农村文化发展不平衡,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农村基层文化队伍素质偏低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国办文化的不足,越发显示出农民自办文化的必要和重要。一些政府部门根据农民自办文化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加强管理和引导,给予了大力扶持。早在一九九七年,山西省就提出“大力倡导多种形式的民办文化,拓宽办文化的路子”,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对当地的文化大院、农民书屋、个体放映队等民办文化,都不同程度地给予了扶持和帮助,还鼓励民办文化面向市场,走产业化的路子。目前活跃在全省各地的民间剧团和个体文艺演出队,大都以“自我投资、自愿组合、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方式组合,按照市场规律运作,不断发展壮大。
但是,尚处于萌芽状态的农民自办文化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自办文化多是在当地文化部门登记备案,很少去工商部门登记;融资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税费减免政策等仍未出台;对一些注重经济效益多于社会效益的经营性的自办文化缺乏组织和管理等。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加强这些方面的工作并协调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对农民自办文化进行有力的鼓励和扶持,使其健康发展,进一步繁荣兴旺。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11月27日 第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