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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作家郭敬明被判剽窃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05:28 华商网-华商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少年作家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侵犯了庄羽的著作权,判令被告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郭敬明、庄羽均是国内知名的少年作家,后者著有《圈里圈外》。庄羽以《梦》一书
在故事情节、人物特征、语言风格等方面抄袭《圈》为由,于2003年12月将作者郭敬明、出版发行单位春风文艺出版社及销售商北京图书大厦告上法庭。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作品《圈》发表在被告郭敬明作品《梦》之前。法院认定,被告郭敬明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但是,法院没有支持原告庄羽关于被告郭敬明侵犯其作品独创性构思、作品语言风格、作品主要人物特征的诉讼请求。李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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