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小狗狗,南京街头这两天连生两起闹剧。先是前晚8点30分左右,一辆出租车在南京四平路上不慎撞死一只“吉娃娃”宠物狗,狗主人盛怒之下先是要司机赔偿5000元,遭拒后连扇对方几个耳光,又强迫司机“给狗磕3个响头,这事就算了”。双方争执不下,只好报警;接着是昨天下午3点,在下关区狮子山市民广场,一名穿着讲究的中年妇女在广场遛狗,“小京巴”窜到刚刷过石灰水的树下撒尿,沾了一身脏。狗主人见状破口大骂园林工人,工人周某就回了一句话,结果惹来4名男女一顿暴打,被送往医院救治。
随着养宠物狗的人越来越多,人与狗的矛盾似乎也越来越激化。小狗能否坐出租车、能否进市民广场的争论还在继续,而有关各地狗主人因为宠狗心切,不惜污辱他人人格、甚至撒泼施暴的事例已经屡有发生。10月11日黑龙江大庆市发生一起狗主人威逼人力三轮车夫向小狗下跪磕头事件,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不满。11月16日凌晨,相同的一幕又在安徽合肥市街头上演:一位出租车司机迫于狗主人的威胁殴打,在瑟瑟寒风中向被撞伤的小狗下跪,直到警察赶来现场才起身。当“人给狗下跪”成为多发事件,当社会发出“人不如狗”的感慨时,如何正确处理人和狗的关系,这一看似不成问题的“问题”就严酷地摆在了我们社会的面前,值得所有喜欢狗和不喜欢狗的人深思。
南京的那位狗主人辩称,和小狗虽然才生活了半年多,但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为了养小狗,都差点和女朋友分手。现在小狗一下没了,感情上难以接受。在一些养狗人心里,“狗比人更金贵”这话虽然难以出口,但确实是一种潜意识。人类养狗的历史已近万年,狗虽然不会思想,但它会用勤勉的服务、频繁的亲热表示来笼络主人,被视为人类善解人意的朋友。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结构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让许多国人将小狗迎进家门,心甘情愿当起了“狗爸爸”、“狗妈妈”。然而,狗终究是狗,即便再名贵、再通人性,也不能凌驾于人的生命和尊严之上。人们养狗、宠狗,却不能因此贬低人的尊严,更不能因此丧失了做人的基本道德,为狗做出触犯法律、伤害他人的蠢行。
同时,有人喜欢狗,当然也应该允许有人不喜欢狗。当今社会之所以对养狗采取越来越宽容的态度,除了满足一部分人的情感需要,应该也还抱着通过人和动物的和谐相处,能把人类的同情心、爱心发扬光大的希望。如果宠狗失德,“恋狗情结”无限膨胀,变了味的“宠狗”只会落得“人人喊打”。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一种和谐、健康、充满爱心的人际关系,比终日沉迷在与狗的“交往”中要重要得多。薛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