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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孙毅蕾 通讯员 潘昕
昨晚,筹备制作耗时3年的36集央视大戏《荆轲传奇》在央视8套开始播出。就在许多观众将目光聚焦到英雄荆轲的传奇命运上时,记者却得知该剧存在著作权纠纷,编剧于正打算就署名权一事起诉该剧导演李惠民。
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于正。他告诉记者,他于2001年7月受李惠民邀请,撰写36集电视连续剧《战》的故事梗概,分为《黑暗年代》、《英雄有泪》、《易水送别》三部(即后来的《荆轲传奇》)。因为以前曾有上当受骗的经验,于正在将故事梗概交给李惠民之前,预先登记了著作权,并与出版社签下了小说协议,以此证明自己即是原创人。
右图:《荆》剧昨天刚播出就遇上官司
在写完《战》故事梗概一年中,于正在李惠民的指导下,将两部分集梗概和第三部《易水送别》(12集)写了出来,李惠民也正式跟他签了合约书,任命他为《战》的编剧。随后,因为剧本一直没有找到投资方,于正一度离开李惠民的工作室另谋发展。直到2003年,李惠民找到投资方,决定开机拍摄该片,但当时于正正在北京写戏,征求李惠民首肯后,他叫自己的助理刘芳祺留在上海修改已改名为《荆轲传奇》的剧本,自己以电话指导。
不料,电视剧制作完成后,片头打的是“故事李惠民,编剧孟蕊(李惠民太太)、王秋雨(李惠民签约编剧)”。看完全片,于正发现李惠民导演将他的名字打在了片尾,还把排名排在他自己的助理刘芳祺之后。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的发展,记者辗转采访了于正的律师。许律师表示,这场官司重点不在于正的署名权,因为电视剧已经给他署名了。但从著作权的角度来说,故事应该是于正才对,但电视剧却打了“故事李惠民”。许律师表示,等他这几天收集完一切证据,将正式向李惠民以及出品方分别发出律师信,希望他们就此事公开道歉,并赔偿于正的一切损失。
记者随后致电李惠民导演求证,但他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无法采访。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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