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方回应《烈火英雄》被起诉:未收到法院通知

出品方回应《烈火英雄》被起诉:未收到法院通知
2019年11月11日 12:22 新浪娱乐

博纳影业集团在微博就《烈火英雄》因涉抄袭被起诉一事发表声明,称公司及相关出品方拥有该作品全部版权。

博纳影业声明博纳影业声明
《烈火英雄》海报《烈火英雄》海报

  新浪娱乐讯 11日,博纳影业集团在微博就《烈火英雄》因涉抄袭被起诉一事发表声明,称剧本改编自鲍尔吉·原野2013年出版的报告文学《最深的水是泪水》,合法获得了改编与摄制权授权,公司及相关出品方拥有该作品全部版权。关于法院立案的消息,截至声明出具之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

  据悉,此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案件简讯称,因认为电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设置、人物关系、主要情节设置、结局安排等方面的表达大量抄袭、剽窃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火烈鸟》,李某某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该电影出品发行方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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