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D厂商在京成立行业联盟 希望“缴费”有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18:30  北京晚报

  日前,国内十大卡拉OK设备曲库提供商(简称VOD)在京宣告成立行业联盟,发表了行业自律宣言和公约,并建立“复制权费保证金”制度,呼吁有关部门解决版权歌曲的复制问题。

  不久前,云南版权部门以“非法复制未授权音乐作品”为由查处了部分VOD厂商,这一事件直接催生了VOD行业联盟成立,有意思的是,此次联盟的发起者正是侵权事件中的“元凶”视翰和雷石两大VOD厂商。成立行业联盟、建立“复制权费保证金”,视翰和雷石的一系列举动似乎都在传达一个强烈的信息——VOD厂商在“云南事件”中是被冤枉了。

  视翰公司负责人王宏对媒体表示,VOD厂商近年在各种侵权案中常常被当做盗版“元凶”而遭到“误伤”,状态很尴尬。现实情况是由于国家并未制订“歌曲复制费”法规和标准,这些年来VOD厂商一直“缴费无门”。他认为,建立“复制权费保证金”就是希望大家看到VOD厂商保护版权的诚意,任何版权人都可以向联盟提出权利要求,如果“歌曲复制费”相关标准出台后,“复制权费保证金”将能保证版权人的权利要求。

  雷石公司负责人马杰认为,实际上中国的VOD厂商主动要求缴费已经是“很不符合”国际惯例了,因为国外VOD厂商都不用缴纳版权复制费,“我请教过日本卡拉OK的发明人井上大佑,问他日本VOD的厂商应该交什么费用,他当时很吃惊,为什么VOD厂商还要缴费?在日本就是歌厅要缴费。”马杰的态度很明确,先不管合不合国际惯例,既然国内VOD厂商认可了缴纳复制费的现实,就希望一个合理的交费体系尽快推出,让VOD厂商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王宏认为,在整个卡拉OK行业中,VOD厂商不仅不会是侵权者,相反是版权保护的有力维护者,如果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VOD厂商合作,VOD厂商将通过卡拉OK终端的控制,实行“代理收费”机制,帮助“中音集协”突破版权使用费难收取的瓶颈问题。“VOD厂商通过对卡拉OK经营者版权使用费的代收代缴,换取自身‘复制权’的解决。”王宏觉得,VOD版权复制费标准这么多年难以出台,有关部门不妨换种新思维。本报记者 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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