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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征卡拉OK版权使用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6日08:07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翟翊】12月4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和天津天合新纪元文化传播公司联合召开媒体见面会,正式宣布将在全市范围内的卡拉OK娱乐场所征缴版权使用费。

  “音集协”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主任陈玉鹏介绍,天津卡拉OK场所支付音乐版权使用费的基本标准是每天10元(终端)。如此计算,每年本市娱乐业将拿出超过5000万元支付版权使用费,而消费者也很关注这是否会造成卡拉OK包房涨价。对此,娱乐场所经营者代表们均表示:“其实很多像我们这样的全国连锁店一直都在支付版权费用,虽然天津此前没有明确的征收机构,但是我们所有分店都通过总部一次性支付过版权费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将这些支出转嫁给消费者。”

  声音:定价10元是否过高?

  对于天津和广东都定为10元,一些卡拉0K经营者认为有些不妥。对此,“音集协”代理人表示,以日本为例,他们是以总营业额的8%-10%收取版权费,而我们按包房收取的费用只占商家营业额的1%,还是比较低的,而且收费标准也是经过科学论证得出来的。陈玉鹏表示:“在天津的征收工作由天合新纪元文化公司负责,他们是我们的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商。对于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我们将采取各种

维权措施,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趋势:按点歌率支付版权费

  天合新纪元公司负责人表示,每年收缴上来的版权费会打入“音集协”的账号,一切透明公开。

  对于如何根据点歌率给版权人付费,陈玉鹏回答:“虽然目前无法精确统计某首歌曲的使用量,但是检测歌曲使用量的设备正在研发中,不久将会推广。届时收费将会更加合理化,也让音乐人的权益得到保障。”至于一些作品不存在版权权利或版权人无从考证,陈玉鹏说:“现在我们演唱的流行歌曲中绝大多数都是有版权权利的,至于有一些歌曲找不到创作人,或者创作人已经没有了版权权利,这就没有办法了,但这样的作品在卡拉OK整体演唱曲目中只占不到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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