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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告赢6家KTV 海淀一商家侵权被判赔1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4日07:18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王荟)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海淀区26家KTV侵权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昨日下午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宣判,音著协胜诉,海淀区六家KTV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此次音著协在海淀区共起诉26家KTV,因客观原因撤诉5家,经法院调解15家,判决6家。至此,音著协在海淀区的诉讼案件全部审理完毕。

  六家被判赔的KTV分别是九梦缘娱乐中心、今日良缘俱乐部、飞舞阳光娱乐中心、流金岁月KTV、圣金娱乐KTV、和风楼。其中,今日良缘俱乐部被判赔数额最高,为18万元,和风楼数额最少,为7.5万元。

  此前,海淀区26家KTV使用歌曲未缴费,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至法院,向26家KTV索赔20万元/家。2008年12月,海淀法院审理此案时,KTV代理人提出每间房每天支付2分钱使用费,遭到音著协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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