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厂:巩俐捐赠口服液确有其事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7月02日14:25 广州日报大洋网
大洋网讯:据《华商报》报道,连日来,很多观众不断地从电视上见到国际影后巩俐以极温馨的形象出现在某产品的广告之中。该广告的画外音说到“巩俐阿姨,您寄给我们希望小学的×××口服液,我们都已经收到了……我们好好学习,将来报效祖国。”有电视观众打电话向记者质询,巩俐是否真地向这所不知名的希望小学献了爱心?
这位观众说,在这则广告中,他既未见到那所希望小学的影子,更未曾见到广告中那位声音甜美、却胸怀大志的小姑娘。为一种商品做促销宣传本来无可非议,但这则广告以明星为号召,更以希望小学学生的来信来号召大家去购买,实在是煞费苦心。作为一位在观众心目中美誉度甚高的明星,巩俐是否真的给这所大家都见不到的希望小学奉献了她的一份爱心,实在让人怀疑。
明星作为一种公众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都时刻受大家关注,他希望巩俐能真的亲口告诉大家,她是否献了这份爱心,他也希望在那所希望小学里见到巩俐献爱心时的样子。到底巩俐是否献了这份爱心呢?
如果说这篇文章只是对广告提出了质疑的话,那么几乎在同时,《天津日报》发表署名阿修的文章,则完全对巩俐演的这则广告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这篇题为“借‘希望工程’大做广告,巩俐阿姨你脸红不”的文章中写到……也真亏了广告的设计师们,一张张明星脸,随着一种种药品乐此不疲地推出。只是这次策划出的以巩俐出场的广告,我却横竖看不过眼。恕我孤陋寡闻,从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我从来没有看到过有关明星巩俐给哪所希望学校捐赠“XXX口服液”的事迹报道。我之所以对这则广告内容的真伪较真,是因为众所周知,希望工程是全国人民关注的一项崇高的事业,是社会各界有志之士善心良知的体现,其间是不能容许有些许的假冒行为。任何广告,如果假借其名,虚拟故事,都是对希望工程的亵渎。巩俐作为影视明星,在她所从事的职业领域内享有殊荣,当可喜可贺。但倘若将虚拟的为希望学校捐赠“XXX”的光彩行为硬戴在这位明星头上,则是对人们社会良知的愚弄。就事件来说,倘若巩俐有为某所希望学校捐赠“XXX”的事实,则应标明具体学校,因希望学校名称是泛指。如果只捐赠过其他物品,广告也不能偷梁换柱变成“XXX”。其实,希望工程是属于扶贫性质,“我们班的同学都在喝”“XXX”这种价值不菲的营养液,也是背离常情的。
文章最后说,我们不能容忍谁假借希望学校之名替产品打广告又为自己脸上抹粉,更何况是明星!这种行为,往轻里说,是拿人钱财,替人瞎吹;往重里说,则是欺世盗名。巩俐阿姨,如果你没有为希望学校捐赠过“XXX”,而仅从广告设计的角度就接受这种角色安排,不知你脸红不脸红?!
厂家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巩俐捐赠口服液确有其事”
记者从网上看到上述报纸的有关报道后,当即拨通了该口服液生产企业哈尔滨某药厂的电话。由于是休息日,没找到有关领导,但该厂销售部的一位王先生就向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王先生说:年前,该企业曾组织了部分著名歌星、影星到西部去捐款、也捐赠了该厂的产品,巩俐就是其中一员。“巩俐阿姨”的捐赠完全属实。王先生介绍说:北京希望工程的总部和省一级的分部均存有该活动的资料,完全是有档可查。记者问他既然如此,企业是否打算作一下澄清呢?王先生说他不是主管领导,没法作主,但他个人就觉得没这必要:“现在言论自由,如果不是中伤、诋毁企业及产品,就让别人说去,”王先生还开玩笑说,“王朔骂的人更多,也没人告他嘛。”
记者有一点感到奇怪的是,“包括巩俐在内的著名歌星、影星为该企业去西部捐款、捐产品”,这本来是一极大的“卖点”,但记者在该药厂设在互联网上的网页查询,却未发现有相关的只字报道。在该药厂“回报社会”一栏,涉及“捐助学校”的只有两次,均在1999年,一次是“通过哈药集团为贫困县学校捐款十余万元”;另一次是“为(哈尔滨市)太平区和平小学捐款”。(作者:钟河管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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