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公告称收到年报问询函,关于投资拍摄的影视剧《倩女幽魂》,说明《倩女幽魂》片酬成本是否合理。
《倩女幽魂》
新浪娱乐讯 北京文化公告称收到年报问询函,关于投资拍摄的影视剧《倩女幽魂》,问询函要求公司自查是否与演职人员的关联方签署了增资协议;说明《倩女幽魂》片酬成本是否合理,是否存“名为增资、实为成本”的情况。
问询函称,近期,媒体报道称公司2019年投资拍摄的影视剧《倩女幽魂》存在通过“阴阳合同”向演职人员支付大额片酬的情形,具体方式为同演职人员签署0.48亿元的演员聘用合同,并同演职人员关联方签署增资1.12亿元的“阴合同”。
此外,自查并说明公司在过往投资拍摄其他影视剧中是否存在类似通过多种方式支付演职人员片酬的行为,如有,说明涉及具体影视剧名称、实际支付片酬的金额、具体支付方式以及公司对支付片酬的进行的会计处理及涉及的财务报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