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杰的坐驾撞了人,媒体于是又兴奋了起来,但寻遍网上和报刊,就车祸论车祸的声音,远没有关于李连杰的报道多。读了报知道李连杰的车是撞了人,而剧组和被撞人之间为了医药费等等事宜也很有些矛盾,但有一个事实大家都清楚:撞人的司机不是李连杰本人,他肯定不是交通肇事犯。可媒体还是喜欢围着李连杰转,就因为他是名人,如果坐在车上的是别的一个不是《英雄》剧组的普通演员,我想,没有媒体肯花心思和笔墨在这上面。另一层对我这篇文章的指责将是在道德层面上的,李连杰没有撞人是事实,但他在车上见人受伤 也不下车,太没有救死扶伤的精神了,你怎么可以替这样一个缺德的人辩护?我没有替李连杰辩护的意思,我也痛恨缺乏社会责任感的人,何况他又是明星?!但我坚持一点:法律和道德之间,我宁愿先用法律的准则来办事,关于撞车,首先应该解决的是事故的认定及其处理,不要让被害者心情不平;道德的问题,当然要说,而说话的顺序,永远是法律第一,道德第二。可惜,一些朋友感情很丰富,所以他们抢着证明李连杰事发时坐在车里,却少人出来将事件前后究竟如何、剧组该赔多少说个清楚。再不礼貌的进一步,他们中的某些人知道,说李连杰在车上和说责任人是谁,前者要更容易上报纸的娱乐版。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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