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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一个馒头引发的诉案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3月02日15:19 中国新闻周刊

  《馒头》成为一个文化事件。诸多的社会意见已经在热烈讨论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文艺批评的形式和自由度边界,以及胡戈为典型的“后现代”大众文化对传统精英文化的恶搞和解构。

  关照这个事件,实际上也就是在关照:在这个飞速变化中的社会,旧有体制上产生的思维方式及社会、文化观念,正在与新一代的观念、思维和价值观念,发生着怎样的冲突
与交融。

  2月28日,当有媒体传出中影公司表态“对《馒头》绝不手软”的消息时,胡戈的律师郭宇航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已经有数家电影公司、游戏公司正式与胡戈进行合作商议。短短十余天时间,胡戈的人生遭际发生了巨大的翻转。

  2月16日,当电视屏幕上出现《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的画面时,正背对电视吃盒饭的胡戈赶忙转过身子,把电视音量调高。

  这是上海某电视台的节目预告,就在几个小时前,该台记者刚刚采访完胡戈,急匆匆赶回台里制作片花。

  《馒头》的始作俑者胡戈,武汉人,1974年出生,自由职业者,目前生活在上海,办着一个音频技术论坛“音频应用”,偶尔替动画片和广告制作音效和录音,同时还在网上销售音频设备。

  2005年12月18日晚上,胡戈经不住铺天盖地的电影《无级》轰炸眼球的广告诱惑,花了80元买了张票。两个多小时后,胡戈非常失望地走出电影院,第一感觉就是:这电影太不合理了,一定得改改。

  在家里构思了几天后,胡戈用了9天,每天花四五个小时工作,把《无极》的画面重新编排了一下。里面所有人物的配音都是他一个人完成的,张倾城的“公鸭嗓”,城管队长的“日本腔中国话”,王经理的“太监音”,谢无欢的“娘娘腔”、还有模仿央视主持人的播音腔。复杂的人物语言,被他模仿得几可乱真。

  和往常一样,他把这个作品陆续传给朋友们。

  1月4日胡戈发现,《馒头》出现在网上一些小论坛里,并意外受到了广大网民的追捧。后来有人甚至评论说,陈凯歌投资3个多亿的电影,成就的只是一个胡戈。

  网民“太白”、真实身份是北京一家公关公司的副经理董小蔓告诉《中国新闻周刊》,1月下旬,朋友通过MSN传过来一个网址,她打开后“笑翻了”,“第一次看到这么有创意的东西,看电影《无极》后产生的失落感一扫而空”,她也说不清,《无极》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反正是看后很不舒服”。

  此时,在中国的互联网上,观众对《无极》热评如潮,各大网站纷纷设置专题,给大家提供了大打口水仗的平台。事实上,自从出现互联网后,中国的电影话语权已经不再像从前一样掌控在少数导演和影评人手里了,观众成为最踊跃发言的群体,但是他们说话的时候,却再没有圈内文艺评论家的矜持与客套。

  也在1月中旬,上海白玉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郭宇航,在朋友的推荐下,在电脑上打开《馒头》。“感觉很好玩。第一次看到这种形式,把我在看电影中的一些感受放大了,有创意”。作为律师,郭宇航的直观感觉是,馒头也是对《无极》的一种评论。

  然而,正当《馒头》热在网上接近尾声时,传出陈凯歌要起诉胡戈的消息。在媒体的报道中,陈凯歌说了一句“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当天,在家里睡觉的胡戈接到一位记者的电话,告诉了他这个消息。迷迷糊糊中,他以为是假新闻,继续倒头大睡。睡醒后,觉得不对劲,立刻看网上,才发现这是真的。

  “当时很害怕。一方面是被一个名气很大的人起诉,而我是一个普通人,力量太悬殊;另一方面,我从来没有打过官司,不懂法律,害怕一旦输掉后,自己会赔得倾家荡产。”

  这个时候,律师郭宇航也看到了陈凯歌要起诉胡戈的报道,在朋友的引荐下来到胡戈家里。“当时,他还是比较紧张的。我对他进行了法律上的分析,谈了很久,包括国外的案例和国内的法律基础。谈完后,他放松一点了,当即就办了法律委托。”郭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郭宇航大学本科的毕业论文就是《知识产权的网络保护》,毕业后也一直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但像这样的官司是他第一次遇到。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人有17种权利,《馒头》确实涉及了其中的一些,但是,该法律第22条第一、二款指出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郭宇航说,长期以来,世贸组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一个潜在规则,就是看后续作品有没有对原作品形成损害和侵害。

  连续几天,胡戈除了睡觉,几乎都生活在摄像机下面。各家媒体的轮番提问,已经让他疲惫不堪,有时几乎要大脑短路,出现短暂失语。

  截至记者采访时,郭宇航还不知道陈凯歌的律师是谁,没有接到对方任何方式的交涉。只是听胡戈说,有一个自称为陈凯歌代理人的人和他通过电话,要求他承认侵权。双方讨论了关于和解的事宜,但在关键问题上没有达成共识。“我们不认为《馒头》侵权。目前,我们处在被动的状态中。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还不知道是否被起诉。”

  不管陈凯歌最终会不会起诉胡戈,《馒头》已经成为一个文化事件,诸多的社会意见已经在热烈讨论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文艺批评的形式和自由度问题,乃至以胡戈为典型的大众文化对长期来形成的精英文化的恶搞和解构。李径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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