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投名状》大赢是钱的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09:41  新京报

  作者:泊明

  但身在香港电影人却担心香港市场已无法让香港电影工业良性发展,他们要发展,要北上合拍。他们自有苦衷,自有想法!

  对于刚刚落幕的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礼,网络在第一时间就出现了不少“专业”解读。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竟然还有人在质问金像奖:为什么大赢家是陈可辛投名状(新京报:《投名状》大赢是钱的问题)(blog)?甚至还有人天真地说,从文隽下台开始,金像奖就好看了。这些解读的背后是典型的中国式推理,凡事都有幕后操纵,言外之意,是金像奖的结果也由几个人操纵,一两个人可以影响到它的赛果及其他。

  其实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并不难,上网搜索一下金像奖的评审规则便知道。这不是几个评审组成的评审团决定结果的奖,它是香港众多电影行业协会的数百位成员共同投票的结果。而主席能影响的,恐怕只有赞助以及颁奖嘉宾之类的事。所以,在与其花力气去猜度根本不存在的事,不如去思考一下,为什么香港电影从业人员的选择与你的选择会有如此大不同?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这首先是因为我们根本不是香港电影从业人员,根本不知道香港电影现在最需要的到底是什么。从陈可辛的获奖感言,其实可以看出点什么。他上来就谢林老板(林建岳),谢他肯投资《投名状》。这其实就是香港电影目前的窘境之一,找钱难!但陈可辛不仅为这么大的投资找到了钱,而且赚了钱,这之于眼下找投资难,赚钱更难,找投资难上加难的电影而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呀。如果非要解读金像奖的赛果不可,《投名状》的最后胜利,跟香港电影界对香港电影市道的普遍悲观失望应该是有关的。一些电影这碗饭吃得越来越难的人,做出这样的选择,怎能算是不合乎情理呢?

  但这就引发有人会问另外一个问题:像陈可辛一样,拍《投名状》这样的合拍片,是香港电影的出路所在吗?值得发八个奖鼓励吗?这个问题太大了,不是我等所能回答。但对不起,这好像也不是金像奖的职责所在,它的目的是通过组织评奖,表彰过去一年表现优秀的电影和电影人,而不是一个官方的电影发展委员会,要考虑这个奖如何评,颁给谁才能促进香港电影更好地发展。

  其实在一个颁奖礼结束后,我们要做的似乎不应该是总结赛果,质问道理何在。相反,理解赛果似乎更贴近实际。香港电影主要是工业,不单纯是艺术,他们现在缺的是“钱”,他们的选择要看重钱的因素。在内地大片口碑不佳之时,一个香港导演却以大片赢得票房,兼且口碑不俗,那自然是去年的最佳投资案例。对于一个无法感同身受香港电影处境的外人而言,我们看的可能只是电影本身,是所谓的艺术。也许我们有人觉得“头名状”不该奖给《投名状》,那是我们的事,跟金像奖无关,也跟黑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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