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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在英语教材的录音带上听过《随风飘荡》,也知道这首歌曾入选美国的大学教材,“美国民谣摇滚之父”鲍勃·迪伦也因此大名鼎鼎———尽管没多少人听过他更多的作品。
原名叫Robert Allen Zimmerman(罗伯特·阿兰·泽默尔曼)的迪伦在1962年正式改了名,这件事一直是他的传记作者们考证不完的话题,最普遍的一种解释是,这位从明尼苏达州立大学辍学的年轻歌手喜欢读诗,英国诗人DylanThomas(迪伦·托马斯,人称“疯狂的迪伦”)就是他的灯塔之一。可不是吗,如果所有的诗都像《随风飘荡》那样又简洁又深刻,词句间流淌着业余思想家的光华,同时又朴实得像民歌,那么当代诗人就不会那么孤独了。诗歌对于鲍勃·迪伦来说,是智慧的源泉,但不是全部,他似乎天生是一位民谣歌手,而不是音乐家,他要汲取社会和青春的养分,一意孤行,表达心声。在某些特别的年代,例如发表《随风飘荡》的1962年,青春被更大的力量所裹挟,化作勇气和旗帜介入了社会运动之中,鲍勃·迪伦刚刚因弹唱的魅力而崭露头角,马上就因为对政治的反思、对青年的唤起而跃升为巨星。瞧啊,那真是个思想的年代,不用谈论爱情、只需社会责任感就可以成为偶像!
1963年,鲍勃-迪伦22岁,一把吉他,一只架在脖子上的口琴、真正的破嗓子,还有乱糟糟的发型,他出现在有4万6千人参加的第三届“新港音乐节”上,顺理成章地接受了爱好思想的一代人的初次爱戴。8月27日,美国历史上鼓舞人心的一天,20万人参加了著名的华盛顿公民权大游行。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激情四射,有如神助,发表了名垂青史的著名演讲“我有一个梦想”,而鲍勃·迪伦,则用他的抗议歌曲真正站上了时代的顶峰。想起这些,有些人的血会热起来,有些人则并不动容,因为斗争这件事,当然不是我们的义务。但从那风云激荡的往事中,我们似乎可以领悟到民谣的价值所在,它吸取了一代人的共同感受、凝聚了人们生活的世界的特征,再由一个保留着个性的人唱出来,当然会有它神奇的力量了。
《随风飘荡》更因为它歌词的睿智,而成为时时提醒人自省的名作。“一个人要走多少路,才会被称作男人?白鸽要飞过多少大海,才能在沙滩长眠?炮弹要飞行多少次,他们才会忘记战争?……一个人要抬头多少次,才能够看见天空?一个人要有多少只耳朵,才能够听到人们的哭泣?”读起来真有点像八十年代初的中国诗歌领袖北岛————“镀金的天空中飘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一种冷峻的思考通过迪伦散漫的演唱流露出来,让人不得不喜欢上他粗糙随意的风格,他越是随意,这歌也就越能接近人心中未经修饰的部分。请不要说,只有在理想主义的国度人们才会弃形式而重思想,事实上,就是在我们生活着的这个精美、琐屑的空间里,迪伦的歌还是那么雄辩,有点旧,但却高傲,让人甘心从花花世界抽身出来,听一听、唱一唱。这是为什么?答案在风中飘荡……(颜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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