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这两天又成了热点人物,不过帮助他上头条的不是电影,而是出人意料的房子。因为在广西电影集团购买集资房,有网友指出,他那么有钱,不应该再购买福利房,但也有网友觉得,这是张艺谋的正当权利,需要尊重。
一切因为一张贴在广西电影集团一楼大堂的公示引起。在这份名为《关于职工申请全额集资建房办证的公示》的文件中,公布了张艺谋的职务、房产情况、购房面积等信息,公示期为一周,也就是说,在这一周内无异议,广影集团就视为张艺谋购买集资房合情合理,要正常为他办理手续了。
在这纸公告被传上网成为新闻之后,广影集团针对舆论关心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比如张艺谋是否还是广西电影制片厂员工的问题,是否坐班的问题,是否对集团有贡献的问题……这些解答的统一指向,都标示张艺谋无论在购房资格、购房权利方面,不存在瑕疵,完全是在合法的规则下运转。
另据广影集团透露的信息,张艺谋购买的集资房在2000年就已交房,这次公示,主要目的是为了履行办理房产证的一个程序,是对既成事实的再次认证而已。
这个新闻的最大价值,是借助张艺谋的名人效应,再次普及了什么叫集资房。说白了集资房是穷人住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的一种,产权起初归单位、个人共同所有,待到一定年限后,可转到个人名下,取得房产证以后,可以上市自由交易。顺延着想下去,张艺谋在取得房产证之后,如果不想住,完全可以卖掉。
如果以后张艺谋把这个集资房卖掉,恐怕又会引起轩然大波,各种难听的话又要铺天盖地。和“张艺谋无房”一样,“张艺谋卖房”的事情假若发生,所遭受的评价,一样充满了“想当然”:他那么有钱,他那么有名,怎么会卖房?疑问背后,又将是一连串的阴谋论。
在这两天被讨论的新闻中,其实最大的新闻点,不是张艺谋买房,而是“张艺谋无房”。当年王小帅因为北京户口的事成为新闻人物,不少人就有类似的疑惑,王小帅也是属于有钱、有名的那种人,“怎么可能没有北京户口?”但问题是,王小帅可以拿下金棕榈奖、金狮奖,就是拿不下北京户口。
通过张艺谋买房事件,可以发现舆论当中存在一个隐秘的、奇怪的逻辑:名人一定会使用他们的特权,来占取本不属于他们的利益。当发现名人获取的利益属于正当权益时,这个奇怪的逻辑又会产生这样的观点——名人不应该看重利益,或者应该通过放弃利益,来保护自己的名声。
这种逻辑,在物质匮乏时代特别明显。它是平均主义的产物,是打着公正的旗帜来推行一种不公正。是借着平等的名义,来掩盖另一种不平等。而在我们的语境里,名声与财富,一方面会被崇拜、尊敬,另一方面,也很容易被污名化。至于什么是真正的尊重、真正的平等,好像没太多人在乎。
在张艺谋生子缴纳巨额罚款的那段时间,舆论中同样充满这个奇怪的逻辑,各种嘲讽的声音此起彼伏,甚至不乏对张艺谋的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仿佛张艺谋真的侵犯了他们的生存空间,占取了他们的生存资源。
对名人、明星的公德和私德有较高的要求,这完全可以理解,因为他们有很强的示范作用,也有必要承接舆论的监督。但在涉及到个人隐私尤其是个人权利的时候,公众也要把他们当成寻常人来看待。名人、明星的个人权利,和老百姓的个人权利,没有任何差别,不要因为名声、财富的多寡而区别对待,用两套标准来衡量。用同样功利的逻辑反推:如果名人、明星的个人权利都得不到保护,那么普通人的个人权利受侵害时,你觉得会更容易得到公正的对待吗。
面对张艺谋购买集资房这样的事情,不是不可以质疑,而是在质疑时不要先入为主,戴有色眼镜。当质疑得到合理的回应,疑问释然之后,更要反思一下批评张艺谋的出发点,究竟是出于对公正公平的捍卫,还是出于本能的“想当然”。 (韩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