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凤上诉被驳回 并需向周星驰支付诉讼费

于文凤上诉被驳回 并需向周星驰支付诉讼费
2021年09月07日 16:36 新浪娱乐

9月7日,据香港媒体报道,周星驰前女友于文凤控告周星驰拖欠物业费及股票投资分佣败诉,并下令她向周星驰支付讼费。

周星驰周星驰

  新浪娱乐讯 9月7日,据香港媒体报道,影坛巨星周星驰遭相恋12年的前女友于文凤控告他违反2002年的口头承诺,拖欠近8千万元港币(约6644万人民币)的物业及股票投资分佣,高等法院早前裁定于文凤败诉,并下令她需向周星驰支付讼费。于文凤就原审的事实裁定提出上诉,案件今于上诉庭处理,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上诉庭法官鲍晏明及区庆祥考虑双方书面陈词后,驳回于文凤的上诉。

  上诉人为于文凤,由资深大律师Barrie Barlow代表;答辩人为周星驰,由资深大律师文本立代表。法官刚一开庭就让他们细阅双方书面陈词,指出双方务必重复书面陈词的内容。于一方认为原审法官法律上出错,坚持周星驰需根据其具法律效力的口头协议,即使在物业没有实质买卖或投资的情况,周亦需向于支付一成物业投资分佣。3名法官讨论片刻,随即驳回于的上诉。

  根据早前报道,原审法官高浩文裁定二人的口头协议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而周星驰购入天比高物业是用来自住,并非投资物业,也不存在升值所得的利润,于文凤不是推介天比高物业给周星驰的中介人,也没有促成周星驰在比华利山物业投资交易。但于文凤在是次上诉坚持不论天比高物业是否用来自住,周星驰亦应把一成的物业投资利润给她作为馈赠。

周星驰于文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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