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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洛施曾与英皇打官司 李泽楷巨资为其“赎身”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6日20:16  中国新闻网 官方微博
梁洛施曾与英皇打官司李泽楷巨资为其“赎身”
  资料图:香港影星梁洛施  中新社发张炜 摄

  中新网2月26日电 今日发表声明与李泽楷分手的梁洛施,12岁便踏足娱乐圈,不过与李泽楷相恋后,她与英皇娱乐唱片公司关系变得僵硬,以致双方闹上法庭,最后庭外和解。当年香港媒体纷纷报道,李泽楷花费巨资为女友“赎身”。

梁洛施签协议保密分手原因 获分物业及赡养费 媒体来源:苹果动新闻

  合约风波

  梁洛施12岁就踏入娱乐圈从事模特儿工作,期望能改善家庭经济状况。15岁加入英皇娱乐唱片公司。2006年由于无故与记者爽约,加上传出对经纪人发脾气等事情,被经理人公司勒令放假一年,最后由于期间表现良好,四个月后复出,宣传电影《刺青》。

  2007年11月,梁洛施在拍摄《盗墓迷城3》时透过好友杨紫琼介绍下和李泽楷交往,2008年3月初两人恋情曝光。之后,梁洛施和英皇的关系开始趋于僵硬,还传出为了恋情放弃工作发展。在梁洛施和英皇关系纷争阶段,李泽楷还专程找律师为梁洛施翻查合约,希望能让女友顺利和英皇解约。

  梁洛施与英皇仍有近十年合约,平均每年为公司赚取近一千万元,当时有报到称李泽楷欲花亿元为梁洛施赎身。和英皇矛盾破裂后,梁洛施一直深居简出。

  2008年3月27日,梁洛施透过事务律师致函英皇,声称2001至06年签下5份的唱片及艺员承诺书等合约不再有效(no longer enforceable),无意继续履行合约,由于当时梁洛施未成年,合约是由梁母代签的。英皇于是入禀法院索偿,并禁制梁洛施与任何人在娱乐圈内合作。后诉讼庭外和解,是否为毁约或合约纠纷,外界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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