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周晓文因古装剧《大脚马皇后》投资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片酬,而将北京现代天幕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和辽宁电视台及该片的执行制片人张硕萍一同推上了被告席。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剩余的30万元片酬并支付此案律师费共315000元,昨天上午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周晓文在起诉书中诉称,去年8月21日,被告北京现代天幕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与周签订合同,约定由周执导《大脚马皇后》,片酬每集3万元,共计90万元,被告已付60万元;按合同约定,剩余的30万元在该片审查通过之日付清,但被告一直未履行该项义务。三被告当庭答辩并反诉称,周晓文违背职业道德,对本剧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大量素材不能使用,使这部电视剧作品被拍成“反映平平,质量粗糙”的一般作品。并因此造成了补拍镜头、聘请后期主创人员、租赁器材费用的增加,还导致投资方向电视台供片迟延,商誉、经济受损。被告请求判令周晓文赔偿经济损失552078万元。庭审后,记者与正在舟山岛执导《天龙八部》的周晓文取得了联系,他低调地表示此案已委托律师代理,哥哥周晓东也会帮助打理一些事情,自己现将全部精力放在拍摄《天龙》剧中。在记者地一再追问下,周晓文谈起了对此案的态度:“《大脚》直到播出和VCD发行后,制片方也未按合同付清片酬。我曾经多次和制片方联系,对方却连电话也不接,我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就和朋友商量是自认倒霉还是诉讼于法律,朋友们一致认为我应该采取正当的法律途径。”对于制片方关于《大脚》质量粗糙的指责,周晓文称,《大脚》是在南京首播的,那时正值世界杯,根据尼尔森收视调查,在所有影视节目中排位第一,在所有节目中排位第二。冯馨儿D141万元片酬未付周晓文状告“马皇后”
导演周晓文因古装剧《大脚马皇后》投资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片酬,而将北京现代天幕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和辽宁电视台及该片的执行制片人张硕萍一同推上了被告席。请求判令三被告支付剩余的30万元片酬并支付此案律师费共315000元,昨天上午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周晓文在起诉书中诉称,去年8月21日,被告北京现代天幕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周签订合同,约定由周执导《大脚马皇后》,片酬每集3万元,共计90万元,被告已付60万元;按合同约定,剩余的30万元在该片审查通过之日付清,但被告一直未履行该项义务。三被告当庭答辩并反诉称,周晓文违背职业道德,对本剧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导致大量素材不能使用,使这部电视剧作品被拍成“反映平平,质量粗糙”的一般作品。并因此造成了补拍镜头、聘请后期主创人员、租赁器材费用的增加,还导致投资方向电视台供片迟延,商誉、经济受损。被告请求判令周晓文赔偿经济损失552078万元。庭审后,记者与正在舟山岛执导《天龙八部》的周晓文取得了联系,他低调地表示此案已委托律师代理,哥哥周晓东也会帮助打理一些事情,自己现将全部精力放在拍摄《天龙》剧中。在记者地一再追问下,周晓文谈起了对此案的态度:“《大脚》直到播出和VCD发行后,制片方也未按合同付清片酬。我曾经多次和制片方联系,对方却连电话也不接,我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就和朋友商量是自认倒霉还是诉讼于法律,朋友们一致认为我应该采取正当的法律途径。”对于制片方关于《大脚》质量粗糙的指责,周晓文称,《大脚》是在南京首播的,那时正值世界杯,根据尼尔森收视调查,在所有影视节目中排位第一,在所有节目中排位第二。冯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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