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虽然我没有签约,但自己毕竟也是《龙的传人》一份子,给成龙先生带来了不好影响,我向他们道歉。”被告人胡洋在庭后接受采访时说道。9月9日,大型选秀节目《龙的传人》八强选手之一胡洋,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了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1000元。
2009年5月6日下午,买毒人员在海淀区内通过电话向朴爱珠(在逃,另案处理)联系约购毒品并筹集毒资。同年5月7日凌晨,被告人胡洋受朴爱珠指派,在朝阳区富丽城小区以人民币2000元的价格向买毒人员贩卖毒品二包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上述毒品亦被起获。经鉴定,起获的二包毒品系甲基苯丙胺,净重0.75克。
据被告人胡洋的供述,当天晚上,他正在和女友朴爱珠在外面吃饭,其间朴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称要买毒品。朴当即联系了自己的上家,订购了两包冰毒。后朴说自己有事,让他去找上家“取货”并将毒品送给买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洋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非法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胡洋到案后认罪悔罪,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