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伦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需连续90日公开道歉

邓伦名誉侵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需连续90日公开道歉
2019年08月22日 15:10 新浪娱乐

8月22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邓伦名誉权纠纷案件通报,侵权方需连续九十日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

案件通报 案件通报

      新浪娱乐讯 8月22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邓伦[微博]名誉权纠纷案件通报,侵权方需连续九十日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称:“2019年8月21日,演员邓伦诉季*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名誉权)一审胜诉。被告季*蓥因在其微博账号“李大宝的饼”中发布针对邓伦的侮辱性言论,被判构成对邓伦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微博账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九十日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邓伦赔礼道歉,并依法向邓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

      粉丝们在评论里纷纷支持:“坚决抵制造谣,支持维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邓伦维权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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