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通过微博发布称:“演员李晨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李晨
案件播报
新浪娱乐讯 10月1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演员李晨[微博]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公然发布含有“渣男李晨”“插刀青年”等失实言论,被判构成对李晨名誉权的侵犯,须持续登载致歉声明三十日,并赔偿李晨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合计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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