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胡冰卿方就某网络用户恶意侵犯名誉权、肖像权一事发律师函。命令该用户立刻删除相关博文,否则将采取法律措施追究责任。
律师函
胡冰卿
新浪娱乐讯 5月19日,胡冰卿[微博]及唐人影视就某网络用户恶意侵犯胡冰卿的名誉权、肖像权一事发律师函,声明中表示网络用户“胡冰卿滚出娱乐圈”自2020年1月份至今发表大量关于胡冰卿的不实博文,博文中恶意使用胡冰卿的照片并使用辱骂性词汇,严重侵犯了胡冰卿的名誉权、肖像权。律师方表示已就上述侵权行为进行证据保全,并命令该用户立刻删除相关博文,若3日内未删除,胡冰卿方将采取法律措施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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