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名誉维权案胜诉 被告需道歉并赔偿七万元

范冰冰名誉维权案胜诉 被告需道歉并赔偿七万元
2020年11月30日 17:26 新浪娱乐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称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演员范冰冰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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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名誉维权案胜诉范冰冰名誉维权案胜诉

  新浪娱乐讯 11月3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称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演员范冰冰[微博]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一审胜诉。

  据声明表示,廖*通过其注册的账号持续发布6篇针对范冰冰的文章,被判构成对范冰冰的侮辱、诽谤,侵犯了范冰冰的名誉权。法院依法判令廖*在涉案账号中向范冰冰赔礼道歉(致歉时间不少于30日),并向范冰冰赔偿律师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70000元整。

(责编:M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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