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刘诗诗名誉权案最新进展。
新浪娱乐讯 5月24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刘诗诗名誉权案最新进展:“2021年5月24日,被告陈*就其发布的微博严重侵犯刘诗施女士(艺名:刘诗诗)名誉权一事,遵照生效判决[案号:(2020)京0491民初17394号]在《法治日报》上刊登致歉信向刘诗施女士公开赔礼道歉。截至本简讯发布之时,被告被判60000元之侵权赔偿责任亦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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