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嘉伦诉广告公司侵权胜诉 被告涉侵犯肖像权

任嘉伦诉广告公司侵权胜诉 被告涉侵犯肖像权
2022年10月26日 12:08 新浪娱乐

任嘉伦诉广告公司侵权胜诉,被告需要向任嘉伦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取证费共计3020元。


文书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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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结果案件结果
任嘉伦任嘉伦

  新浪娱乐讯 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任国超(任嘉伦)[微博]与河北一素广告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任国超诉称,被告在其认证公众号发布题为“《一生一世》杀青,任嘉伦发博告别角色表示太心疼,这是悲剧吗?”的文章,文中有原告7张肖像照片,借用原告的热度直接对其app及公众号进行商业宣传,造成了原告肖像利益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允许在其微信公众号平台上使用原告肖像照片,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最终,法院裁定被告向任嘉伦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取证费共计3020元。

(责编:Blue)

任嘉伦肖像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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