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珠》诉《楚乔传》侵权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斛珠》诉《楚乔传》侵权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2020年06月12日 12:21 新浪娱乐

6月12日,《斛珠夫人》诉《楚乔传》侵权案件代理律师发布二审判决结果: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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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6月12日,《斛珠夫人》诉《楚乔传》侵权案件代理律师发布二审判决结果:维持一审,判定被告删除《楚乔传》中侵权内容,出版社停止出版含有侵权内容的图书;被告连续十日在其官微潇湘冬瓜上向萧如瑟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计费用近五万元。

  据悉,2018年《楚乔传》作者潇湘冬儿因涉嫌抄袭被《斛珠夫人》告上法庭。后被告《楚乔传》方认为仅千字近似不构成抄袭,要求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判决认为,只要主张被剽窃的段落构成独立作品,作者就有权主张著作权保护其是否属于小说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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