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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易茗事件”未了易茗索要1元损失费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7:39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小文)7日下午,著名造型师易茗将作为原告方正式与被告某媒体对簿公堂。易茗与去年9月份刊登《易茗苦追赵薇门外站立2小时》失实文章的报社在朝阳法庭当庭递交了证据,易茗要求报社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08元和精神损失费1元。

  从易茗的代理律师孙律师那了解到,早在去年9月份的时候就要求对方对此事进行合理解释并予以登报致歉。对方也在当月30日专门委托律师要求协商解决此事,但一直杳无音讯
。在2004年10月,易茗造型公司终于一纸诉状将该媒体告上北京朝阳法庭,要求报社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8元和精神损失费1元。

  谈到昨天下午双方交换证据的情况,孙律师此次对簿公堂的焦点主要有二:其一是该报通过主观推断虚构J女士,该媒体在虚构人物进行技术处理后对公众起到误导的效应;其二是对方在报道中所谓赵薇涉嫌打人是易茗公司自身炒作,严重侵犯易茗的名誉权和正常工作。孙律师说:“被告方虽有律师出庭但并没拿出任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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