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昨晚,记者联系上了现代沪剧《芦荡火种》原创作者文牧的二女儿王小春。正在上海家中的王小春透露,电视剧《沙家浜》剧组至今还没有跟他们联系,更没有购买改编版权,她认为这是无视版权法的表现。王小春表示,电视剧《沙家浜》如果不停止拍摄,必须将阿庆嫂、胡传魁、刁德一、郭建光等由文牧塑造的人物改名,否则他们将和该剧组打一场版权官司。
王小春首先声明,阿庆嫂、胡传魁、刁德一、郭建光、沙奶奶等人物形象并非真实历史人物,完全是由其父亲文牧虚构塑造出来的,这些人物都来自现代沪剧《芦荡火种》,是文牧的文艺作品,相关版权只能属于文牧。文牧去世后,关于《芦荡火种》的改编版权自然属于文牧的家属,而并非现代京剧《沙家浜》,因为现代京剧《沙家浜》也是根据《芦荡火种》改编而成的。早在上世纪50年代末期,上海市人民沪剧团编剧文牧执笔创作了一台完整的沪剧剧本《碧水红旗》,1960年公演时剧名更名为《芦荡火种》。沪剧《芦荡火种》后由汪曾祺改编成现代京剧《沙家浜》。“如果电视剧《沙家浜》出现了阿庆嫂、胡传魁、刁德一、郭建光、沙奶奶等人物,就构成了对沪剧《芦荡火种》的侵权。”
王小春透露,1996年前后汪曾祺出了一本《汪曾祺文集》,其中有京剧剧本《沙家浜》,但书中并没有注明出处是来自文牧原创的现代沪剧《芦荡火种》。随后,文牧夫人筱惠琴和上海沪剧院以侵犯沪剧《芦荡火种》版权为由,把汪曾祺告上法庭,最后以胜诉告终。王小春说,当初之所以打这场官司,就是为了维护沪剧《芦荡火种》版权不受侵犯,因此她奉劝电视剧《沙家浜》剧组最好也不要侵犯版权。“我父亲是1995年去世的,我们现在还享有沪剧《芦荡火种》的版权。没有我们的允许,谁都不可以改编拍摄影视剧!”
王小春表示,他们几个月前就向国家广电总局发去了信函,要求未经文牧家属许可,任何单位和部门要改编和拍摄《沙家浜》都是无视知识产权的行为。王小春有点气愤地说:“电视剧《沙家浜》剧组至今还没有跟我们联系,之前也从来没有购买改编版权,这完全是无视版权法的表现。”对于此事的处理,王小春称,要看《沙家浜》剧组的态度。“因为父亲在世时就不允许《芦荡火种》被改编,特别是不允许再使用‘阿庆嫂’、‘郭建光’、‘刁德一’等人的名字。我们作为他的后人,必须尊重他的遗愿。电视剧《沙家浜》如果不停止拍摄,必须将阿庆嫂、胡传魁、刁德一、郭建光等由文牧塑造的人物改名,故事也最好不要雷同,否则我们将和这个剧组打一场版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