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西都市报》报道 24日,姚曼诉著名歌唱家蒋大为欠款案再起波澜,姚曼声称,此次来京目的是“要讨个说法,蒋大为欠我的90万元一定要还”。24日10时许,姚曼找到蒋大为家中,“他告诉我说,在洗澡,让我等会儿,但过了十多分钟,他还是不肯见我”。11时许,姚曼和蒋大为被警方带至北京万寿寺派出所,至于是谁报的警,姚曼表示:“我不清楚,可能是蒋大为吧。”
在派出所,姚曼情绪激动地说:“去年12月,我再次对蒋大为欠钱一事提起诉讼,我今天来派出所有两个目的,一是要蒋大为还钱,还有一个就是要问问,公安机关对这个案子到底解决到什么程度了。”姚曼表示,在派出所协助警方调查的过程中,曾与蒋大为发生争执。
16时30分,三位声称是蒋大为朋友的男子来到万寿寺派出所,其中一人告诉记者:“蒋大为欠姚曼的钱早就还了,但是姚曼一直没有把欠条还给蒋大为,现在又拿着欠条来要钱了。”17时许,身着黄色外衣的蒋大为走出万寿寺派出所大门,表情比较平静。
记者随后拨打了蒋大为的手机,“请问是蒋先生吗?”“是,我是蒋大为。”蒋大为表示,他对这件事的态度很简单,“既然已经开始走司法程序,就应该等法院和警方有结果。”
事后姚曼向记者表示,“我一天连水都没喝。我怕上厕所,今天就是要堵他。我今天的目的是带他到该去的地方。他说我涉嫌犯罪,可是证据呢?我将继续用法律手段追讨蒋大为欠我的90万。”
事件缘起
据自称是蒋大为经纪人的姚曼女士表示,2003年,蒋大为向其借款人民币90万元整,但在约定还款日期蒋大为并未向姚曼偿还借款。2004年1月,姚曼将蒋大为告至法院。2004年7月,海淀法院以“公安机关已就姚曼涉嫌敲诈蒋大为一案立案侦查”为由,裁定中止此案审理。“欠款案”审理中,蒋大为提出:90万元欠条是姚曼胁迫他写的,涉嫌敲诈勒索,而姚女士则起诉蒋大为诬告。2004年12月,姚曼以诽谤罪、诬陷罪再次向法院对蒋大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