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摄影师李征状告刘欢”一案终于有了结果———刘欢败诉。5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上海新索音乐有限公司、刘欢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上海新索音乐有限公司、刘欢于判决生效之日内在《北京青年报》上就侵犯李征署名权的行为向李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上海新索音乐有限公司、刘欢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李征经济损失费四千五百元。据悉,这也是我国首例摄影师状告明星侵权案原告胜诉。
去年1月18日,刘欢和妻子卢璐、妻弟卢璞等来到李征工作室,与李征签订一份《协议书》。协议甲方为刘欢个人演唱会组委会,乙方刘欢,丙方李征。三方约定李征为祝贺刘欢举办首次个人演唱会,无偿为刘欢拍摄宣传图片一组;该图片著作权归李征所有,刘欢组委会对该图片的使用权到该组委会解散为止,刘欢和李征对该图片的使用权为终身所有,刘欢组委会如在其印刷品及宣传图片中采用李征拍摄的图片,需在明显位置标注“摄影:李征(君容影像·李征制造)”。但在此后无论是演唱会现场的巨幅照片上还是随后发行的刘欢个性化邮票上以及随DVD光碟赠送的歌词画册上,均不见摄影师李征的名字,因而李征将刘欢告上法庭。
本报讯 据《扬子晚报》报道 北京一著名李姓摄影师去年曾将歌星刘欢告上法庭,而今年他却因“产品泄密案”将被德尔惠集团追究。
今年4月12日,李某承拍德尔惠的新版平面广告,男主角是德尔惠的品牌代言人周杰伦。4月27日,QQ网站、E视网、杰伦中文网上赫然登载了题为《周杰伦新广告照独家曝光》的8张照片,德尔惠未上市的新产品历历在目。经查证,这些照片出自李某的“君容影像”网站。德尔惠连夜与李某取得联系,并督促其停止侵权。第二天下午,李某的网站删除了这些照片,其他网站也纷纷撤下这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