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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香玉收回“小香玉”的艺名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6月11日15:07 金羊网-羊城晚报

  走的路与当年的承诺南辕北辙———

  已故豫剧大师常香玉的律师罗新建日前披露了从未公开过的常香玉声明,首次公开了常香玉收回其亲传弟子、孙女陈百玲“小香玉”艺名的决定。

  罗新建说:“作出这个决定本身,老太太也是经过了一个过程。在她内心,肯定是经
过无数次掂量,无数次考虑,甚至无数次反复。我相信是这样。那次签名的时候她非常慎重,从她拿笔的那个动作,那个举笔签字的动作可以看出来,既慎重又沉重。”

  在去世前不久,常香玉秘密签署了一份“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当初我曾给孙女陈百玲,起了个艺名叫小香玉,意思是要求她通过经常上演《拷红》、《白蛇传》、《花木兰》,我这三个代表剧目,把我的豫剧艺术流派,即人们通常说的常派豫剧表演艺术,继承和发展下去。

  当时她也表示决心这样做,可是她从1997年开始,就不按照这个承诺办事了。为此,我曾两次到她家和她谈这件事,要求她回到原先的承诺上来,可她根本听不进去。还对我说:‘奶奶,现在时代变了,豫剧没有发展前途了,我不能再搞你那一套了。’

  时至今日,她走的路,与当时对我的承诺南辕北辙。既然这样,‘小香玉’这个艺名,对她已经名不符实。因此,我决定从今日起,收回陈百玲对‘小香玉’这个艺名的继承权和使用权。”

  (肖执缨 廖淑芳)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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