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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香拒当养猪县形象大使(图)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6月29日01:38 京华时报
  作者: 朱雅清来源:
香香拒当养猪县形象大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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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猪之歌》走红的网络歌手香香不愿为养猪县代言。本报记者 蒲东峰 摄

  本报讯(记者朱雅清)近日,关于“香香出任四川武胜县荣誉县长”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飞乐公司为此昨天在京召开记者会,称香香出任荣誉县长纯属谣传,希望能和武胜县继续沟通,促成代言合作。香香本人却当场表示,她从来都不想当养猪大县的形象大使。

  飞乐唱片总监何丽燕称,公司绝对没有对外宣称香香要出任武胜县荣誉县长,希望能够继续和武胜县沟通,力争促成香香出任该县养猪产业形象大使。香香随后发言,说自己从一开始就反对这一合作,以后也不想再出任这方面的代言人。她说:“公司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就我个人而言,这种合作我是绝对不干的。虽然是要出任整个县的形象大使,可是外界总是把我和猪扯到一起,我很排斥这样的宣传。”飞乐唱片在公开声明中称,假如武胜县放弃合作,公司“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养猪大县,让香香继续为公益事业做贡献”。听闻此事,香香异常惊讶,连忙拿过声明说:“怎么会,我怎么不知道。”香香坚持称“公司可以卖歌,不能卖人”,再三强调不愿出任与养猪有关的代言人。面对香香的态度,何丽燕无奈地说:“我们会从另外一个角度和她谈,毕竟能够带动一个县的经济发展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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