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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在创造活泼生动的口语方面一向不肯执输,为“吻”而设的有“锡”、“啜”和新近流行的“咀”。其实历久不衰的“锡”最可圈可点:通常这个字解为喜欢和疼爱,但爱到一个程度,“锡佢一啖”,心里的意思由动作表达,使人甘之若饴。
给我一个吻迈克/文中国人天生不是接吻的民族,关上门后做些什么不得而知,在大庭广众表演嘴对嘴,再熟练也是学习回来的,缺乏一种出于天然的熟极而流。连在面颊上轻轻
一吻,窍门也并非每个人都懂得:应该是若有若无的一碰,还是听得到声音的大珠小珠落玉盘?左面和右面,哪一边是第一个受惠的地方?两次、四次还是六次?这社交礼仪本来就考人,心不在焉令人觉得无谓,严阵以待又显得虚伪,而且缺乏练习,一旦上场总是生硬的,像硬着头皮上刑场,伸出脖子就等着挨那要命的一刀。因为没有吻的传统,效法着做的时候未免心虚,往往流于矫枉过正。最佳例子是周润发,虽然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与同性拥吻早已成为个人注册商标之一,但那种滑稽的飞擒大咬真使人禁不住为“受害者”抱不平。其实男人在公共场所互吻,只是欧洲某些民族的习惯,热情如火的美国人却不兴这一套。三藩市流行一个笑话:如何分辨同志餐厅和非同志餐厅?答案———付账后负责送客的男招待要是与你握手,那是非同志餐厅;要是他吻你一吻,不问而知那必定是同志经营的架步。周先生的作风在外地人眼里可能引起误解,以为香港对同志的宽容和接受可以媲美纽约和三藩市。美丽的误会本身无伤大雅,怕只怕游客肆无忌惮在弥敦道依样画葫芦,被拉上差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有趣的是中国人对吻的形容词极多姿多彩。《红楼梦》里贾宝玉喜欢偷吃胭脂,明説了是偷吻。斯文的“一亲芳泽”,进一步的“香一个”、“亲一亲”和“亲嘴”,都是不同的变奏。广东人在创造活泼生动的口语方面一向不肯执输,为“吻”而设的有“锡”、“啜”和新近流行的“咀”。其实历久不衰的“锡”最可圈可点:通常这个字解为喜欢和疼爱,但爱到一个程度,“锡佢一啖”,心里的意思由动作表达,使人甘之若饴。在某程度上,吻是决定情操的关卡。据説一般妓女不肯与顾客接吻,性器官独挑大梁进行买卖,交易却不包括更珍贵的朱唇,因为吻代表心的语言———身豁出去了,但是守心如玉。假如欢场女子自动投怀送吻,花钱的大爷们受宠若惊,恐怕“惊”的成分比“宠”更重:那多半意味着对方动了情,或者起码要自己认为她动了情,也就是説要“上身”了,逢场作戏的男人大概对挥之不去都有恐惧感。报纸报道非礼案,有时用“惨遭狼吻”的标题。虽然出发点是文雅,但用“吻”代替禄山之爪的凶残,真是怵目惊心。我又有点怀疑,其实这四个字形容的不止于上下其手,还包括强奸。施暴之余还有空当强吻?简直匪夷所思。老实説,接吻的姿态一般都谈不上好看,像吸尘机、用水管喝汽水、吃生蚝的例子多于温馨和热情的表达。再塌的鼻子在这个时候都阻手碍脚,眼镜更是讨厌的障碍物,男人的胡须碴子可以是防不胜防的砂纸,女士的唇膏则彻底是食之无味败事有余的鸡肋。然而吻得不亦乐乎的有情人统统不介意。接吻的时候通常闭上眼睛,固然可以解释为陶醉的反应,不过多多少少带着“冇眼睇”的况味罢?实在也不适宜张大眼睛:瞪着距离面前这么近的物体,会很容易演变成斗鸡眼的!(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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