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域外杂记 刘 媛失焦的巴黎
每年深秋,巴黎上空突如其来的雨都会把塞纳河上的驳船打湿。从压得低低的云层里透出来的光线将这座古老城市照得轮廓分明。然而暴乱之后,再没人在塞纳河边约会了……
清早,一层一层地走下小公寓楼梯,发现老电梯又停了。在邻近的街道上,找到朋友
停放的车,心中暗自庆幸它仍完好。今天不愿上街,但空空的冰箱让我不得不跑一趟超级市场。
车子小心翼翼地穿过马路,越近郊区街道越显荒芜。冷风似乎把巴黎冻僵了。小咖啡馆里没有太多顾客。老板在柜台后面注视着半空盘旋的直升机。出了路口,正赶上红灯。这时,对面快步走来两个女孩,她们挨得紧紧的,衣襟有些颤抖。陪伴她们的只有印在路面上前夜的水痕和她们自己的倒影。
我觉得这一幕很有代表性,举起相机。就在这时,一辆小车疯也般冲过来,在红灯旁呼啸而去,接着两辆警车驶过。我顿时放下相机,一路更加小心地奔向最近的超市,想起前几天有同学问:“记不记得那部电影《13区》?”我的后背再度感到无限凉意,《13区》与今天巴黎的现实情景一一呼应,今天的巴黎郊区仿佛镜头里火焰弥漫的13区。到法两年从未遇见这样的阵势:直升机在飞,全副武装的警察,警戒线的胶带,对讲机,燃烧的垃圾桶……
惟一不同的是,没有镁光灯四处闪耀。昨晚几个朋友说,法国电视2台的转播车被焚毁。另外,风传有人拍摄骚乱照片被殴打致死。不知道是不是因此所有来自现场的照片都显得弥足珍贵。对于所有爱和平,厌恶动荡的人来说,记录年轻生命的生死瞬间是相当残酷的事。对于巴黎骚乱的现场,有多少人敢拿出相机?有多少人能用生命换取这份勇气?
在最后一个路口,街边一辆被烧成碳色的汽车停在原地,挡风玻璃上的雨刷自顾自地摆动。远处传来警车的尖叫声,零星看热闹的人像广场上受惊的鸽子一样,迅速散去了。厨房机密胡元骏食境难逃洗手之间
职业习惯,去外面餐馆吃饭,我特别留意就餐环境,除了广义上的感觉,更主要的是细微处。我把这统称为“食境”分析,每次我都用自己酒楼存在的缺点来作衡量标准,从台布是否整洁、餐具洁净与否,有没有破口,一直到餐桌底下的视觉空白处。
我欣喜地看到,现在的酒楼已经很注重食境了,各色主题餐厅都相当吸引食客的眼球,就餐环境整体协调得很是到位;具有显著个性的餐具以及装饰,营造出的鲜明氛围也做到了夺目的程度。
然而,这么好的食境,店家却如出一辙地忽略了洗手间。我觉得洗手间对于一家餐厅来说,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与厨房的重要性几乎等同。如果把厨房比做一部小说主线,洗手间就是细节描写,并且这个细节还是衬托主线的唯一路径。很多餐厅都在压缩细节的篇幅,甚至将其忽略掉,实在败笔。
我所干过的几家酒楼也是,客用洗手间很小,还没有员工洗手间。厨师如果要方便,必须穿过客人用餐的大厅,进洗手间之前,要先打探一下里面有没有客人,如果有,方便还是不方便,的确是个需要抉择的问题。
厨师在厨房里忙起来顾不了许多,酱料、油污经常会粘在工作服上。穿着这样的工作服与客人在洗手间里遇见,如何都令双方尴尬,不用想都能感觉到客人在遇到满身油污的厨师时的心理变化。
我问过一些朋友对厨师与客人共用洗手间的看法,他们都说不能容忍,普遍的心理是,看不见也就算了,见到后,都怀疑厨师会不会上完洗手间不洗手就马上给他们做刚点的那道菜。
我去洗手间,都挑客人稀少的时候,尽量不和客人发生“冲突”。厨房这么多厨师都和我一样也不现实,这种事情个人也很难控制。有次同事小李拉肚子,一上午来来回回去了8次洗手间,加上他那身工作服也脏点儿,惹得客人走了好几桌。最后餐厅经理来厨房投诉:你们厨师以后去洗手间能不能换上自己的衣服呀!我说:不能,他真来不及呀。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厨师们上完洗手间,基本还都是会洗手的。正在白话 郑 平老年性夭折
对老神哥哥我一向佩服并且敬重,这哥哥能写一手好文章,曾以宋词风格写球评球话,自成一统,一时横扫球评话坛。更难得的是哥哥已是上了岁数的男人,文字却走了条青春女儿路子,凄婉细腻如易安居士的“寻寻觅觅,冷冷清清”,愣把个糙老爷儿们踢的玩意整得似水缠绵绕指千柔。
那是一个国内所有足球评论清一色地停留在排兵布阵、战术安排和队员发挥三部曲的时代,老神一支阴柔偶尔豪放的笔独领风骚数年。一时我们真把神哥哥当神了,连我在内的许多崇拜者那时候都把他想象成面白无须的文弱少年,很多年之后终于见到传说中的神哥哥居然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胖男子时,那一刻恨不能立即改口叫神叔,不免有些失望,问哥哥一直就这么胖吗?哥哥回答说打青春期结束后体形和体重就都没变过。
后来有幸跟神哥哥发生了一些工作上的联系,大致不外是请哥哥赐稿之类的事。再读哥哥的文字感觉特别怪,心里已经知道作者是个中年还得偏上的男人写的东西时,对字里行间那些很少女很纯情的优美抒情就产生了接受上的困难,不过哥哥自己很自信,说自己是五十岁的人,十五岁的心灵———哥哥用词很准确:用的是心灵而不是心脏。
某日在三里屯一家新开业的酒吧里,哥哥跟一群朋友喝得太高,闹得太过,惊动了警察,其实神哥也没有什么打砸抢或者骚扰良家妇女的恶行,只不过是在寒冬腊月的深夜穿着件立领的白衬衫,还敞露着胸口朗诵诗歌: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先是站到桌子上,然后跑到酒吧门口,后来竟然冲到马路上,专门冲着迎面驶来的车灯高喊:“面对死亡我放声大笑,魔鬼的宫殿在我的笑声中倒塌……”一时造成了交通拥堵。警察叔叔把他带到一边问话,问过姓名之后问年龄,听神哥说了年龄之后警察叔叔以为自己听错了:您这岁数还这么没高没低折腾的我还真没见过。警察叹口气劝道:少喝点,您说要是把您给撞死了怎么办?神哥一张老脸灿然一笑:我要是死了,那得叫夭折。熊嘴说岳导弹熊癞皮狗变成白眼狼
世上的好人都是一样的,坏人则各有各的坏水。《说岳全传》是一群好人的故事,也是一群坏人的故事,更准确地说是坏人毁灭好人的故事。在所有坏人中,刘豫当然不是顶级恶棍。这个人刚出场的时候不过只是一个喜欢贪小便宜的市侩,肚肠之中汹涌发酵的,无非是骗吃骗喝大发战争财的鬼点子。当财路和仕途同时被掐断时,他撞破隔离带,猝然从一条危险的道路逆向拐上另一条更危险的道路———诈骗犯成了叛国者。是什么让一条脏兮兮的癞皮狗变成了呲牙咧嘴的白眼狼?
刘豫虽然大名叫豫,冒功时却毫不犹豫。此人奉命率军做第二梯队,跟在先锋官岳飞后面。岳飞初战告捷,没有经验的部将听信刘豫鬼话,委托其转交战利品。后者以此为凭,向上峰汇报说自己打了胜战。后续部队热热闹闹杀敌立功,矛头部队反倒静悄悄没有战报,此种反常的现象引起大本营参谋军官胡先的质疑。胡实地调查,目击了岳飞再次以少胜多的全过程,单看刘豫此次如何动作。结果刘豫故伎重演,无异于自证其罪。大本营计划诱捕刘豫以正军法,但消息走漏,刘豫携被俘金军将领,叛逃了。
以刘豫作弊时的老练和皮厚来看,此人冒功领赏绝对不是第一次。一个资深职业军人能够长期靠贪天功为己功,却始终没有被追究,这是耻辱;高层发出秘密逮捕令,竟然毫不避讳嫌疑犯的亲属,导致严重泄密,这更是耻辱;国家没能穷追叛将,坐视其卷土重来,蹂躏故国,终于,这成为了一个国家的耻辱。
南宋虽然号称中兴,其躯体状态不过是两场大病之间的虚胖,脏腑其实相当孱弱。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富有进攻精神的岳飞,在那个时代的背景上会显得那样突出。假如我们对比一下其它王朝开国时期金戈铁马、所向无敌的气象,就会发现南宋实在缺乏将才。只好这样说了:能够让刘豫之流茁壮生长的土壤与气候,应该不适宜培养将才。男左女右曾无艳露水
小时候很讨厌露水。一大早起床干农活,露水总会把我的裤脚打湿,贴在小脚上,黏糊糊的,太阳一晒,就更难受了,热烘烘的,像蒸气浴。蒸气浴本来是件享受的事情,但是,一边干农活,一边蒸气浴就不爽了。
露水是美的,大量的沙龙照片证实这一点。一滴两滴露水在嫩草尖上,在花瓣儿上,在树叶子上,晶莹透亮。也曾经有人很酸地和我说过,拈花带露是一种境界。是啊,拈花已经是很美妙了,尤其是带着露水的花儿。而我,也因为不用再干农活了,有了闲情欣赏露水了。
前些天朋友结婚,因席间有一哥儿们喝醉,所以,我负责送他回家的工作。在回程的士上,问与我同行的哥儿们,最近恋受谈得如何。他说,没什么,她现在还在我家里呢。我的天,这位哥儿们早上睡醒出门,先是参加一个艺术活动,吃完中午饭与我们一起为朋友的婚礼做准备,然后,喝喜酒至凌晨。他的新欢,就这样一个人呆在他那间连电视都没有的屋子里一整天。
我说其实可以带上她一起喝喜酒啊。他笑了笑,都要分手了,就不要带她见朋友了。我说你这一整天在外,这么晚才回去,也没见你打个电话回去。他说,我就是要做得绝情一点,这样分手才容易啊,都要分手了,好不好有意义吗?
我能说什么好呢。半个月前,我才听他说认识了一个女孩,很可爱。我说你心动了?他抿嘴笑了。他也不小了,所以我们很家长地对他说,遇上喜欢的,就好好谈个恋爱吧。他说是啊是啊,如果能追到她,就打算结婚。他们的相遇是干柴烈火,认识的第二天,两个人就相约吃了饭看戏,第三天,第四天均如是。到了第五第六天,她就开始在他家里留宿。
蜜运中的他,也失踪了一个星期。没想到,再见面的时候,居然到分手的进程。
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快分手啊?他说,发现自己不太了解她。从有限的了解来看,她并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既然不了解,为何不再多花一点时间了解再说分手。我没问。
没两天,他跑来跟我说,已经分了。同时,与他一起坐火车去深圳的朋友对我说,他前一天坐火车时,见到一个漂亮的列车员,又心动了。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现代露水情缘吧,风一吹太阳一晒,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