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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浏阳河》曲作者状告三家音像社侵权案开庭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08:23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长沙1月20日电86岁的唐璧光老人将涉嫌侵权的湖南文化音像出版社、长沙蓝艺音像传播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告上法庭。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开庭审理了两起唐璧光请求维护著作权的案件。因为类似的原因,唐璧光状告广州某音像出版社的官司也于同日下午在长沙中院开庭审理。

  原告唐璧光在民事起诉状中称,他是歌曲《浏阳河》的曲作者。2003年11月,唐璧光在长沙东塘图书城发现了由湖南长沙蓝艺音像传播有限公司制作、湖南文化音像出版社发行的《东方红》VCD,其中第14首歌曲为原告作品《浏阳河》。原告从未授权被告制作、出版、发行该作品。被告制作、出版、发行《浏阳河》既未经原告同意,未向原告支付报酬,而且也未在作品上对原告的作者身份进行署名说明。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和通过复制、发行获得报酬的权利,给原告造成了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一、二被告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各5000元。

  在法庭上,第一被告称,他们单位事先并不知情,一直以为这首歌是民歌;第二,根据相关的法律,没署原告的名字不等于是侵犯原告的署名权,要求法律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二被告的委托代理人称,他们制作VCD是向相关部门交了费用的,他们也不知情。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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